在青海省海東市化隆回族自治縣甘都鎮東五村,精減之后,村級綜合服務中心現在有綜合服務機構標牌、辦事服務指引牌和功能區門牌。東五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韓永林說,“村級組織就該聚焦高頻次服務的相關職責或內容。”
東五村全村123戶,有1/5的村民外出開拉面館,此前需要村里開具的證明不少。如今,“減證便民”做到了村民心坎上。
村民馬胡賽尼夫婦今年打算帶孩子到西寧生活,牽扯到轉學和異地入學問題。趁著返鄉過年,他找到村里開轉學證明。
“轉學證明現在不需要由村級組織開。全省聯網后,可以在教育部門網站查詢學生信息。”韓永林耐心解釋。
原來,青海已集中取消177項原本需由基層開具的涉及群眾辦事創業證明事項,以及第一批明確不應由村級組織出具的20項證明事項。在此基礎上,青海規范村級組織出具證明的程序,并建立健全規范化制度。
“把好準入關口,依法依規減證明。”化隆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韓明福說,“為有效提升村級組織出具證明工作效能,我們推行基層治理信息網上核驗、主動調查、告知承諾和政務信息系統數據共享核查。”
2023年7月,青海省出臺《青海省關于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的具體措施》,制定《村級組織依法履行職責工作事項清單》《村級組織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事項清單》《村級組織減負事項清單》“三張清單”,推動村級組織減負增效。
“三張清單”分別明確村級組織依法履行職責工作事項44項、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事項24項以及減負事項11項,壓減村級組織協助政府工作事項67%以上。
“厘清職責邊界,推動黨政群機構工作思路和作風務實轉變,可有效激發基層干部擔當作為、干事創業的主動性、創造性和積極性。”韓明福說。
《 人民日報 》( 2024年02月18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