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記者張曉潔、張辛欣)記者11日獲悉,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衛星網絡國內協調管理辦法(暫行)》,進一步優化衛星網絡國內協調程序,提升國內協調效率。
辦法明確了國內協調基本原則,就國內協調地位判定標準、各單位職責分工、干擾處置和監督措施等方面進行了規定,同時規范了國內協調程序,明確了建立國內協調關系的條件和流程,國內協調需求征集、匯總和公示,以及協調反饋等環節的時限要求。
與此同時,辦法優化了國內協調機制,強化了國家無線電辦公室統籌協調作用,提出了無需建立國內協調關系的情形,減少國內協調對象范圍,引入五種完成國內協調的形式,降低國內協調復雜度。
記者了解到,辦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加強辦法宣傳和解讀、制定配套制度,確保辦法各項措施落到實處,進一步激發航天企業活力,推動航天產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