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7月1日訊:6月30日,312國道丹鳳縣商鎮大峪路口段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傷。死者家屬違法堵塞312國道數小時,造成300余輛大貨車滯留丹鳳長達3小時之久, 7名帶頭鬧事者被丹鳳公安局依法刑拘。
6月30日10時許,丹鳳縣商鎮商山村25歲的李會寧駕駛兩輪摩托車在商鎮大峪路口橫過312國道時,未注意過往車輛,與自西向東行駛的豫R47627半掛大貨車發生事故,致使大貨車向右避讓不及沖到數米高的路下,散落的煤粉將摩托車和駕駛人掩埋,大貨車駕駛員王富琦受傷住院。事故發生后,商鎮中隊民警迅速趕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并與隨后趕到的大隊事故股民警進行事故處置,及時組織人員人工清理煤粉,聯系來吊車將大貨車吊出,12時30分,李會寧的尸體被清理出來。
現場交通恢復后,交警大隊積極聯系商鎮政府、商山村干部和死者家屬就尸體安葬問題進行協商,民警耐心講解法律政策,多方協調,對先行籌措資金墊付安葬費用問題村組干部和家屬代表均表示同意,但晚21時許,死者家屬反悔,又提出無理要求,并糾集二十余人用白布將312國道封住,將棺材停放在國道中間,將花圈擺放于商鎮中隊門口,致使過往大型車輛無法通行,中隊警務工作受到嚴重影響。
接到交警大隊情況報告后,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在外出差的局長趙念強電話指示快速處置事件、盡快恢復國道交通。7月1日凌晨2時許,政委王宏偉組織并帶領副政委王少斌以及刑警大隊、交警大隊、巡警大隊和商鎮派出所48名民警趕赴現場,對死者家屬和現場群眾耐心講解勸解,告知其違法堵塞國道的嚴重后果,責令其十分鐘內自行解除違法行為。但死者家屬對民警的宣傳勸告置之不理,并在民警拆除堵路物品時進行阻攔。為了維護法律的嚴肅性,震懾陳棺堵路的嚴重違法行為,我局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將有關違法人員帶回公安局進行詢問,快速調查取證,決定對李某某、楊某某等7名帶頭堵路的鬧事者以涉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予以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丹鳳公安局 張志英 田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