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姚相) 從5月18日起,凡在商洛境內從事房地產開發、銷售的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銷售新建商品房、存量房,必須明碼標價,否則,都將受到處罰。這是市物價、建設、工商、房產部門5月17日召開的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工作座談會透露的信息。
據悉,我市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將按照陜西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實施細則》執行,由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的價格監督檢查機構監制,實行一套一標。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嚴格按照《商品房銷售價目表》(樣式)、《商品房銷售價目手冊》(正式樣式)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簽》(樣式)的標示內容進行,開發經營企業不能任意標示。商品房銷售標示價格為一次性價格,商品房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有線電視、安全監控系統及其它屬于購房人所有的公共設施、設備的配套建設費用,均包含在商品房銷售價格中,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向購房人另行收取,其它任何未標明的費用也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商品房經營者在標價時,不得使用誤導性、不明確或不規范的價格標示,不得利用虛構價格、虛構降價、虛假優惠、虛假折扣、虛假特價、虛假代銷或者采用虛假信息、模糊語言等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及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商品房經營者不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的,價格主管部門將依據《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每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價格欺詐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為了切實做好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工作,市物價、建設、工商、房產部門將在近期開展監督檢查。市物價等部門誠請廣大購房者監督,如發現有違反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及價格欺詐的行為,請撥打12359價格舉報電話,物價等部門將及時受理,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