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符合條件的扶助對象,按每人每月60元的標準發給扶助金。當對象年齡滿60周歲時,按照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的有關規定,享受獎勵扶助,直至本人亡故為止。
扶助金以年為單位計算,每年集中發放一次。扶助對象在當年亡故的,按全年發放扶助金。
農村獨女戶家庭的扶助所需資金,全部由省級財政承擔。
省財政廳負責扶助金預、決算和使用的監督管理。省人口計生委負責資金發放的監督管理。扶助資金由省人口計生委委托金融機構代理發放。
扶助對象憑《農村獨女戶家庭扶助光榮證》和本人身份證、扶助金存折到委托發放機構的縣、鄉分支機構領取扶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