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汪鵬)“請您近期抽時間到縣紀委信訪室領取800元的反腐敗線索獎金,如您不方便前來領取,也可提供一個銀行賬號和開戶名。”這是家住柞水縣小嶺鎮的李先生接到的來自柞水縣紀委的電話。據悉,該縣像李先生一樣領取2016年實名舉報獎金的人共10人,獎金總額為7900元。
柞水縣紀委嚴格落實《柞水縣紀檢監察實名舉報獎勵辦法》,設立實名舉報獎勵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黨組織、黨員和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經紀檢監察機關查證屬實的,對實名舉報人員予以獎勵。對反映問題經查屬實但違紀行為輕微,不夠黨紀政紀立案標準,給予其他相應處理的獎勵300元;對反映問題經查屬實且給予相關責任人黨政紀處分的獎勵800元;對反映問題經查屬實且給予相關責任人黨政紀處分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獎勵1200元;對涉及資金類經查屬實問題,根據沒收或追繳的資金額多少給予獎勵。
根據《辦法》規定:對實名舉報案情簡單的問題線索1個月內初步核實結束,重要復雜案件和轉立案審查案件3個月內辦結;下一年兌現上一年實名舉報獎勵資金。2016年,柞水縣紀委監察局共收到實名舉報線索23件,調查核實反映屬實的有10件,縣紀委監察局也向這10名實名舉報人發放了300元到1200元不等的獎金,獎金總額共計7900元。因2人主動放棄領取獎金,實際兌付獎金6300元。
為切實保護實名舉報人的人身安全,柞水縣紀委監察局要求線索處置和辦案人員嚴格執行保密制度,舉報人領獎憑證由縣紀委監察局專人保管,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泄露或公開舉報人的姓名或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