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李 亮)日前,市委文明辦、市創文辦印發《商洛市區級以上文明單位(含新申創單位)與自管居民小區結對開展文明小區共建活動方案》,要求市區級以上文明單位(含新申創單位)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充分發揮文明單位示范引領和帶動作用,通過營造創建氛圍、美化生活環境、維護公共秩序、提升生活品質、活躍小區文化、深化文明實踐等活動,優化小區環境,提升城市形象,助力文明城市創建。
方案要求,要以提升小區創建氛圍為目標,在小區花園、廣場、樓道、電梯等顯著位置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合理設置精神文明建設和文明城市創建宣傳欄,以公益景觀小品形式制作公益廣告、市民公約、居民公約,設置善行義舉榜等。要以生活環境整潔優美為目標,開展自管居民小區道路、廣場、樓道、綠化區等衛生清掃、雜物清理、野廣告清除等,拆除小區內的亂搭亂建。要以社會秩序和諧穩定為目標,在小區及周邊開展文明勸導志愿服務,勸導小區居民文明上下電梯和樓梯、文明養寵、車輛有序停放等。要以倡樹健康生活方式為目標,定期評選發布“好媳婦、好婆婆”“最美小區居民”“文明家庭”等。同時,組建小區志愿服務隊伍,常態化開展志愿服務活動。要以豐富精神文化生活為目標,組織文體愛好者,常態化開展廣場舞、健身操、乒乓球、象棋等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要以志愿服務規范化為目標,指導小區開展文明實踐活動,在人員配備、資源整合、項目運作、活動常態上下功夫,形成具有小區特色的志愿服務品牌。
方案強調,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是一項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新需求、順應人民新期待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是推動“一都四區”、商洛高質量發展的有力抓手。相關文明單位(含新申創單位)要把與自管居民小區結對共建文明小區作為“一把手”工程,制訂方案,細化分工,確保責任到位、任務到位,充分發揮首批文明小區典型示范引領作用。要按照“誰的小區,誰負責”原則,精心組織策劃,扎實開展多樣化、接地氣、有實效的共建活動,切實幫助小區解決困難。要強化監督檢查,定期進行專項督導,確保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據了解,本次活動分為五個階段。7月10日至20日為準備階段,制訂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7月21日至31日為對接階段,市區相關文明單位(含新申創單位)深入小區了解創建情況。8月1日至10月31日為實施階段,市區相關文明單位(含新申創單位)按照共建活動方案,制訂針對性措施和工作臺賬,落實責任人,分步組織實施,確保全面達標。1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推廣階段,動員組織市區文明單位借鑒第一批共建經驗,落實自管居民小區共建任務,不斷擴大覆蓋面。鞏固階段則按照每年新調整的全國文明城市測評標準,進一步完善,推進文明小區創建水平實現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