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管 簫)日前,筆者從商洛市人大常委會獲悉,《商洛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已于11月27日獲陜西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批準,將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商洛先民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創造了多姿多彩、特色鮮明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據市文旅部門資料顯示,全市在冊非物質文化遺產有倉頡傳說、沉香傳說等傳統口頭文學,有商洛花鼓、商洛道情戲、洛南靜板書、商洛民歌等傳統音樂、曲藝,有洛源豆腐干、丹鳳葡萄酒等傳統技藝,有谷雨公祭倉頡、丹鳳高臺芯子等傳統禮儀民俗,有商州闖王武術、太子秋千等傳統體育游藝。其中,國家級非遺項目4項、省級42項、市級248項、縣級423項。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傳播方式變遷,商洛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著傳承人斷層、傳播力減弱、保護途徑單一等問題,一些珍貴稀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瀕臨消逝,急需加大搶救和保護傳承工作。
為了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提升城市品位和文化內涵,促進文旅融合和經濟社會發展,市人大常委會及時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地方立法。此次獲批的《條例》共二十八條,從保護范圍、保護原則、政府責任、保護機制、人才培養、融合發展等方面作出規定。《條例》明確了市、縣區文化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組織、協調、監督和管理等日常工作,確定了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和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
在保護措施方面,《條例》規定實行分類保護,確定保護單位,完善項目名錄,建立專家庫,采取數字化保護,鼓勵合理開發利用等;在政府投入方面,規定市、縣區政府應當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護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并明確具體用途,建立代表性傳承人補助制度;在人才培養方面,支持高校、職院開設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相關專業或者課程,建立科普和傳承基地,通過減免學費或者給予助學金、獎學金等方式,對學藝者予以資助,鼓勵代表性傳承人自行招收學徒;在創新發展方面,要求市、縣區政府統籌建設公共文化場館設施,為代表性項目保存收藏、宣傳展示、傳承交流等提供必要場地。推動文旅融合,挖掘特色主題旅游線路、研學旅游產品與文藝作品,支持品牌創建,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元素和標志性符號納入城市風貌引導和城市設計之中,持續為商洛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發展增添新動力。
“市人大常委會通過地方立法,進一步凝聚各方共識,夯實各級職責,健全保護措施,有助于推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更好的保護、傳承與發展。”商洛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申獻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