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張福秦 張龍)8月13日上午,陜西省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柞水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商洛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任高利涉嫌犯故意殺人罪一案。合議庭審判長由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郭建中擔任,商洛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毛朝霞出庭支持公訴。
被告人任高利生于1972年11月6日,系商洛市商州區北寬坪鎮小學教師。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正月,被告人任高利經人介紹與柞水縣干佑鎮城關居委會干佑街村民何娜結婚,婚后何娜經常回柞水娘家居住,引起任的反感。2009年7月,因任的父親患病臥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家里經濟困難,而何娜卻因娘家家務事多,其母身體不好,經常在娘家幫忙,為此二人產生矛盾。2010年2月8日下午,任高利從商州乘車到柞水縣何娜娘家,要求第二天接何娜回商州過年,遭到何娜及岳母杜永琴的拒絕。次日6時許,任高利起床后又向其岳母及何娜提出當日帶何回商州過年,又遭她們的拒絕并由此發生爭吵。任高利頓生殺人之惡念,即到其岳母廚房取出一把菜刀,在何家道場上持菜刀在杜永琴脖子上連砍兩刀,將其砍倒在地,又在門前小路上追攆上何娜后,持菜刀在何娜頸部連砍數刀。該任又返回道場,見杜永琴未死,即抓住杜的頭發在其頸部連砍兩刀,隨后又闖入屋內,向剛起床的何娜伯父何耀發頸部、頭部連砍數刀,致杜永琴、何娜、何耀發當場死亡。經法醫鑒定:被害人杜永琴、何娜遭到銳器砍擊致大血管斷裂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何耀發因頭、頸部遭到銳器砍擊導致開放性顱腦損傷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庭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