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公司開具的燃油補貼頂2000元保證金收據
近日,商洛市商州區汽車運輸公司出租公司在發放政府補貼的燃油費時,同時收取2000元的“服務質量保證金”。司機們說,雖是2000元燃油費沖抵2000元保證金,可感覺被“強制”。
出租司機同是2000元感覺不一樣
“區運司憑啥用我們的燃油費補助來頂賬?這個補貼是政府給的,就應該發到我們手里。”11月23日,商州區汽車運輸公司出租公司的劉先生說,政府給每輛出租車燃油費補助一年是2800元,今年發去年的,這兩年來一直是這樣。
可前不久他們去領去年的2800元燃油費補助時,區運司卻要求他們辦理“商洛市出租汽車服務監督卡”,一輛車辦下來35元,大家也愿意。可區運司又提出,每個司機必須繳納2000元的服務質量保證金,而這個錢將在燃油補助里扣。
23日,在區運司副經理王福良辦公室里,不斷有出租車司機來反映這事。一位女車主說,要求大家提高服務質量無可厚非,可是不該在燃油費補助里扣。雖然同是2000元,但感覺很不好。
區運司確保服務質量這錢必須繳
“這個錢必須繳。”商州區汽車運輸公司出租公司經理李曉川說,他們區運司共有94輛出租車,是今年8月開始接管的,之前管理不到位,乘客投訴很多。鑒于此,公司決定要求每名出租車司機繳納2000元作為“服務質量保證金”,作為約束司機、提高服務質量的一個手段。
李曉川說,采用“頂賬”的方式也是征得大家同意的,司機們不同意頂也可以,一手領“燃油費補貼”,一手再繳“服務質量保證金”,就多了一道手續。“‘服務質量保證金’收上來后將開專戶存儲,誰違規了就按規定從中扣除,沒違規者在其停止出租車營運時,連本帶息歸還。”李曉川認為,這個辦法很好。區運司已有51輛出租車,通過用燃油費補助頂賬繳納了“保證金”。
運管處要求區運司退還“保證金”
商洛道路運輸管理處城市客運管理科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要求全市4家出租車公司在提高服務質量上下工夫,但并沒有要求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證金,區運司收取“服務質量保證金”的做法,他們堅決不支持。
隨后,商洛市道路運輸管理處一名姓郭的處長告訴記者,他們已經要求區運司退還繳納的“服務質量保證金”。
但一位市民表示,很多行業都有質量保證金,這也是對消費者負責。(華商網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