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記者 劉占良)9月7日,市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召開第一次會議,討論通過《商洛市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聽取各部門今年以來大調解工作開展情況,安排部署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大調解工作。會議提出,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努力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商洛率先突破發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張榮珠,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朱崇和出席會議并講話。
會議指出,當前影響我市社會穩定的因素依然大量存在,如果不能及時有效化解,將有可能轉化為群體性事件和刑事案件,影響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影響全市社會和諧穩定。而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作為強化社會管理、加強社會建設的重要舉措,作為有效應對社會矛盾發展的變化新趨勢、服務率先突破發展的迫切需要,作為強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深入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內在要求,對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會議強調,要高度重視新形勢下的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把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作為當前的緊迫任務和關系長遠的基礎性工作來抓。要統一思想,明確任務,履好職責,充分認識開展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的重要性。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落實,嚴格按照各自職責,指導好下級單位的落實工作,將本部門的矛盾糾紛解決好。要突出重點,及時化解,扎實組織開展好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將一些社會影響大、涉及人數較多、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歷史積案作為重點解決,對無理纏訪、鬧訪的違法案件要及時處理。要加強領導,及時協調,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各成員單位要及時收集情況,掌握全局動態,認真做好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指導實地解決,注重工作創新,為做好其他工作積累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