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南 星)在城市的各個角落,我們不難看到各種各樣的小廣告,有緊急開鎖、管道疏通、專業墻改,還有家電維修、房屋租售……而且“發布”形式也很多,有專門用粘性紙印刷張貼的,有用圖章蓋上去的,也有手寫的。城管部門組織人員用涂料涂了又涂,雖遮蓋了“牛皮癬”,卻又將墻面弄成了“大花臉”。
小廣告禁而難絕,原因有多方面。筆者認為,小廣告主要是對市民應急時管用,對發布者有收益。譬如,市民的大門鎖壞了,進不了家門,一時急了,門口就有“急開鎖”的小廣告,打一個電話就有人來,盡管費用不少,但解了一時之急;再譬如,家里的水管出了問題,燃眉之急,門口就有一個修水管的電話,也就撥了……所以,小廣告的存在,有實際的“土壤”。
筆者想到,如果在城市建起較大規格的“便民信息發布欄”,上面有各類百姓急需的服務信息,并對發布者立“規矩”,內容要真實合法,發布方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身份證等證件。居民如不太急或不圖省事,也很方便。這樣,既給信息發布者一方天地,也更加貼心與便民,想必小廣告亂張貼現象該大大收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