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馬建良)商洛市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對中心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進行專項評議和滿意度測評,向市政府印送了評議意見,將評議意見整改落實情況兩次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并作出審議決定,使人大監督落地有聲。
針對市政府及規劃、建設、城管等部門整改落實報告和市人大常委會議審議情況,基于有些問題在短期內一時很難徹底解決到位,整改成效不夠明顯這一實際,常委會將評議整改落實列入2013年監督工作議題,開展了“再回頭”二次審議工作。4月27日,市人大專門召開評議整改落實工作動員會,對整改落實工作提出4點要求。5月21日至22日,市人大又成立中心城市規劃建設管理評議整改落實工作督查組,深入14個工程和地段實地察看規劃執行情況,詳細了解城市重點項目建設情況,認真檢查市容環境治理和城區違法建設監管情況。隨后,市人大立即召開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評議整改落實工作座談匯報會,聽取市規劃、建設城管局和商州區政府關于中心城市規劃建設管理評議整改落實工作的專題匯報,督察組詳細反饋督察情況,要求政府及有關部門限期整改到位。6月20日,市政府就整改落實情況向10次常委會逐條作了匯報,經過審議,常委會作出《關于對市政府中心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評議意見整改落實情況報告的審議決定》,并提出4條督辦建議。決定要求將評議意見整改落實尚未完全到位的問題,與加強中心城市規劃建設管理議案一并辦理,由政府及其主管部門繼續抓好整改落實,并定期向人大常委會作出報告,對整改不力,群眾意見大的主管部門負責人,人大常委會將依據有關法律規定,作出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