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社(吳曉來 張藝璇)為了提升“秦嶺最美是商洛”品牌影響力,推動全市鄉村旅游產業規模化、標準化建設,實現鄉村旅游與新農村建設和諧發展,市政府近日制定出臺了《商洛市“秦嶺美麗鄉村”評定管理試行辦法》,就全市“秦嶺美麗鄉村”的評選范圍和條件、評定程序及監督管理進行了明確。
辦法規定,從今年開始到2018年,商洛市“秦嶺美麗鄉村”評定工作每年進行一次,評定工作按照“自愿申報、縣區推薦、市級評定、統一授牌”的原則進行。凡在商洛市境內,依托當地生態、農林業、民居、民俗、人文等旅游資源,以鄉村旅游為主導產業,為旅游者提供觀光旅游、休閑度假、康體養生、農事體驗等旅游服務項目,并形成鮮明特色和一定規模的旅游村或社區均可申報參加“秦嶺美麗鄉村”評選,各縣區每年申報“秦嶺美麗鄉村”不少于3個。通過評定工作領導小組評定的村或社區由市政府授予“秦嶺美麗鄉村”稱號,頒發證書、標牌,一次性獎勵20萬元,并可申報省級鄉村旅游示范村。“秦嶺美麗鄉村”稱號實行動態管理,每年進行一次復核,對復核不合格,限期整改不達標的,將取消“秦嶺美麗鄉村”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