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李 敏)近日,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聯合印發《商洛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就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提出總體要求、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實施步驟,確保如期高質量完成創建目標任務。
方案提出,做好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要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以推動形成適應新時代要求的思想觀念、精神風貌、文明風尚、行為規范為目標,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以《全國文明城市(地級以上)測評體系》為導向,以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為載體,動員和組織全社會力量齊抓共建,筑牢思想道德基礎,培育文明社會風尚,強化城市建管力度,營造和諧宜居環境,不斷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為打造“一都四區”、推動商洛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思想保證、強大精神動力和良好文化條件。
全國文明城市是含金量最高、影響力最大、最具價值的城市品牌,是反映城市整體文明水平的綜合性榮譽稱號,也是國內城市綜合類評比中的最高榮譽。2018年以來,我市以建設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諧宜居、人民滿意的文明城市為目標,精心組織、系統謀劃,高位推進、合力攻堅,有效提升了市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大精神動力和道德支撐。在2020年12月24日召開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表彰大會上,我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級文明城市”稱號。本次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旨在進一步鞏固省級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向全國文明城市這一更高目標邁進。
據了解,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按照“鞏固成果、補齊短板,提檔升級、整體推進,全面達標、迎檢考核”要求,加強文明城市“網格化、精細化、智慧化、法治化”建設,推動全市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建設信仰堅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諧宜居、人民滿意的文明城市。具體安排為:2022年至2023年為鞏固成果、補齊短板階段,任務主要是持續鞏固省級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圍繞省級文明城市反饋問題,制定科學合理的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工作;2024年至2025年為提檔升級、整體推進階段,力爭在2024年初進入全國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行列;2026年為全面達標、迎檢考核階段,將對照測評體系,實施模擬驗收,不斷自查自糾,補差補漏,鞏固達標成果,完善檔案資料,提交申請報告,迎接中央和省委文明委綜合考核測評。主要任務共有九項,分別是:建設具有強大生命力和創造力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建設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建設誠信守法的市場環境,建設健康向上的人文環境,建設和諧宜居的生活環境,建設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建設有利于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建設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文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