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欄目旨在通過一個個鮮活的案例,使法律知識變得通俗易懂,讓我們每個人都知法懂法、守法遵法,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本期共有三個案例:花甲夫妻鬧離婚,終因感情不和分開,令人嘆息;醉駕后交通肇事,要求保險公司賠10萬元,被法院駁回;最后一個案例讓人憤慨,僅僅因為被人譏笑心生怨恨,就去殺人,實在糊涂…… 主持人:曾春
“湊合”過了半輩子 老夫老妻要離婚
婚姻有“三年之痛”、“七年之癢”之說,但如今選擇“黃昏散”的白發伉儷日益增多,中老年離婚率逐年攀升。近日,山陽縣人民法院高壩法庭受理了一起老年夫婦離婚案。
張某、朱某都已年近七旬,多年前,兩人經媒人介紹認識,在雙方父母的安排下組建家庭。婚后共同生育四個子女,父母慈愛、子女孝順,本應是令人羨慕的家庭,但兩人感情基礎差,產生矛盾后無法及時溝通化解,導致夫妻感情逐漸冷淡。
子女均成家后,張某向丈夫朱某提出了離婚。張某說,孩子已經長大,自己再無需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而維系一段沒有愛情、沒有寬容的婚姻,也不想在不幸的婚姻中“湊合”一生。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通過與朱某談話獲悉,夫妻雙方確已分居多年,感情已經破裂,但考慮到子女的情況才一直沒有離婚,如今孩子們都已長大,面對名存實亡的婚姻也不抱任何希望,離婚對雙方都是解脫。
考慮到兩人年紀較大,可能存在其他的離婚原因,承辦法官與朱某的四個子女進行了深入交談。法官了解到,張某常年在外地打工,朱某則在家務農,雙方平日無來往,做子女之前一直反對兩人離婚,如今都想通了,“強扭的瓜不甜”。現在子女都支持父母離婚,并承諾對父母盡贍養義務。
承辦法官及時組織庭前調解,在確定原、被告雙方和好無望且均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向張某與朱某釋明相關法律規定,引導他們對未起訴的共同財產、債權債務、個人衣物等各項事宜達成調解協議,案件最終以調解方式結案,處理結果雙方當事人及其子女都非常滿意。
點評:婚姻自主是法律賦予的權利,老年人也不例外,但晚年離婚造成的危害也不容忽視,可能會使得一部分老年人在孤獨中度過余生。
怨恨村民老拿自己糗事開玩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