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陳永輝 報道)洛南縣保安鎮村民馮某某前幾天上墳燒紙,引發森林火災,造成8畝荒林被燒毀的后果。2月20日,洛南縣森林公安以“拒不執行政府緊急狀態下發布的命令”給予馮某某行政拘留10日處罰。
2月7日下午2時許,洛南縣保安鎮八道河村的馮某某在倉圣社區甕溝口林沿地去給其祖父上墳燒紙,后引發森林火災。“當時還沒起風,點燃燒紙后很快一股風將紙吹走,燒著的紙就把干草引著了,引發了周邊荒林著火。”2月24日,在洛南縣拘留所馮某某后悔地說,著火后他一個人打,打不滅。他便趕緊下去叫人幫忙滅火。聞聽山林著火后,十多名村民和鎮上干部以及森林公安民警參與撲火,最終將火勢控制。
2月24日,洛南縣森林公安局政委劉輝說,馮某某的行為違反了縣政府發布的《森林防火戒嚴令》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有關規定,拒不執行政府緊急狀態下發布的命令,擅自野外用火,造成集體森林起火,過火林地面積8畝,燒毀油松樹木65株,情節嚴重。他們以“拒不執行政府緊急狀態下發布的命令”給予馮某某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