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逾期未檢被注銷不超過兩年,只通過交規(科目一)考試即可恢復駕照。北京市交管局昨天(3月31日)宣布,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111號令)今起開始實行,市交管局同時推出10項便民措施,其中包括取消摩托車駕照科目考試間隔時間限制、延長提交體檢證明的期限等。
市交管局車管所副所長崔育清介紹,以前司機如果因為工作繁忙或者其他原因忘記給駕照年檢,超過一年的話駕照就會被注銷。之后司機如果想駕車,必須重新申請駕照。但隨著交管部門推出的“增加被注銷駕駛證的恢復措施”于今天開始實施,今后,駕駛證因逾期未換證或未提交體檢證明被注銷不超過兩年的,駕駛人在交規考試合格后,即可恢復駕駛資格。
崔育清表示,此次推出的便民措施主要解決群眾反映較多的駕駛證審驗周期、逾期未換證被注銷等問題。不過,在方便駕駛人的同時,交管部門還完善了駕駛證管理制度,因此提醒駕駛人注意本次增加或調整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
此外,交管部門嚴格了補領駕駛證規定,杜絕惡意補領駕駛證違法行為。規定駕駛人補領駕駛證后,原駕駛證作廢,不得繼續使用。對違反規定繼續使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收回原駕駛證。同時規定,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駕駛人不得申請補領。對采用隱瞞、欺騙手段補領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記6分,并收回補領的駕駛證。
交管部門還專門建立了駕駛人身體條件自主申報制度,規定從今天開始,駕駛人身體條件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或者具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精神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或者吸食、注射毒品、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應到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駕駛證。
交管部門表示,從今天開始,符合條件的五類殘疾人可正式學車了。目前,本市只有東方時尚駕校和豐順駕校有條件接收雙下肢殘疾人報名學車。
■附件·其他便民措施
★取消摩托車駕駛證科目考試間隔時間限制,群眾申請摩托車駕駛證,在完成道路交通法規學習和駕駛技能訓練后,可以在同一天進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大大減少申請人往返次數和等候時間。
★允許在暫住地申領摩托車駕駛證,群眾可在暫住地直接申請、考試和領取摩托車駕駛證。(目前,本市居民均可申領摩托車駕駛證,但僅限于遠郊區縣能上牌。)
★增加被注銷駕駛證的恢復措施,駕駛證因逾期未換證或未提交體檢證明被注銷不超過兩年的,駕駛人考試科目一合格后,可以恢復駕駛資格。
★延長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期限,將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的體檢周期,由原來每年一次調整為每兩年一次。殘疾人駕照為三年體檢一次。
★允許延期辦理駕駛證業務,駕駛人因服兵役、出國(境)等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可以向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申請延期辦理,延期時間由原先的2年變為3年。
★擴大允許代辦駕駛證業務范圍,將提交身體條件證明、注銷駕駛證、延期辦理業務納入可委托辦理的范圍,進一步方便機動車駕駛人。
■提醒
記分今起調整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掉頭,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牌證3種違法行為,由一次記6分調整為記12分;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違法行為,由一次記2分調整為記3分;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記2分,以及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駕駛證(記6分),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擁堵占用應急車道行駛(記6分)等3種違法行為增加記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