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下旬,董先生從一個名叫“臧士峰”的人手中購買了一輛白色尼桑軒逸。“臧士峰”并不是車主,“臧士峰”稱車主是其妻子。
為了規避風險,董先生查看了車輛的各項手續,車輛除了有20個違章記錄外,并無其他問題。于是,他付了8萬元后將車開走。
第二天,當董先生處理該車的違章記錄時,工作人員告訴董先生,車輛是盜搶車。目前,董先生已報案。
【點睛】目前二手車交易市場并不規范,有些市場,交易時只要車主本人有“委托書”即可交易。有的車輛管理所在處理一些違章事宜時,也不需要車主本人到場,只要拿著車主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即可辦理。
近年來有關二手車買賣所引發的糾紛較多, 因此提醒購買二手車的消費者,在交易全過程中,一定要小心,除了簽好書面協議、審核車輛手續之外,盡量去車輛管理部門核實相關車主信息。最好與二手車車主直接交易,以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另外,車主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車輛手續和身份證,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