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產業政策司近日發布了《乘用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以下簡稱《規則》)。該《規則》的出臺被業界解讀為乘用車產業的準入門檻將被提高,產業向升級轉型的目標積極邁進。據悉,此次《規則》的發布,是對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建設的進一步完善。該項政策將于2012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建立統一的機動車生產企業和機動車準入管理制度,一直是我國汽車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的改革方向。據了解,在準入條件及管理方面,《規則》提高了要求。乘用車生產企業的投資項目應當按照《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和國家有關投資管理規定,先行辦理項目核準或者備案手續,待項目建設完成后,方可申請準入。具體來看,要求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產業政策、宏觀調控政策、具備一定的規模和必要的生產能力和條件、具備必要的產品設計開發能力、所生產的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及規定、具備保證產品生產一致性的能力、具有產品營銷和售后服務能力等。
《規則》對乘用車產品準入也做了明確規定:乘用車產品符合安全、環保、節能、防盜等有關標準規定;乘用車產品經工信部指定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乘用車產品未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