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史上最嚴交規”實施第四天,也是元旦假期后的首個工作日。假期中,“闖黃燈扣6分”成為街談巷議的熱點話題。昨天,公安部交管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公安部關注到社會各界的質疑聲音,正在征求專家及百姓意見,下一步會細化相關措施。據了解,目前北京如對闖黃燈進行處罰,需先改造電子眼,處罰界定或與闖紅燈類似。
官方表態
針對社會熱議的“闖黃燈”問題,昨天,公安部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一個路口信號燈的設置,包括它的轉換時間,是根據路口本身情況和相應交通流量和通行情況而確定的,經過科學的論證。交通參與者行經路口的時候要謹慎駕駛,注意保持安全車距,減速慢行。如果做到這三點,就能避免在路口附近發生這種所謂的追尾事故,或者是其它的惡性事故。
該負責人介紹,黃燈的警示和凈空路口的作用非常明顯。遇黃燈時,不能再進入路口,是國際通行做法,但我國有部分交通參與者,不重視這個問題。遇黃燈時不減速反加速,往往造成在路口發生惡性事故,或影響路口通行。
該負責人表示,公安部已關注到網民包括媒體,對這個問題的關注。公安部歡迎大家提意見和建議,并會廣泛吸取群眾意見,研究細化措施。另外,公安交管部門會進一步改進交通設施的設置,對不符合標準的情況及時整改,對群眾關心的存在不科學的問題,及時調整有關標準和設施。
同時,群眾如認為執法中出現了事實不清、運用法律不準確的情況,可通過法律途徑或申訴提出。審核后確認處理有問題、與事實、法律不符的,公安交管部門會進行糾正。
多方聲音
疑問1 黃燈的功能變了嗎?
網友:搶黃燈也罰,闖紅燈也罰,黃燈是不是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公安部:黃燈原本是對司機以警示、對交通以緩沖。之所以做出規定,是因為近年來在黃燈時區內發生了不少交通事故。事故的根本原因是缺乏交通安全意識,甚至將表示警示的黃燈變成了“加速預告燈”。
廣州交警:黃燈的作用主要有兩個:一是為綠燈和紅燈之間創造一個緩沖期,二是利用這段時間清空路口,為接下來的異向車輛行駛騰出空間。如果大家都搶黃燈沖過停止線,路口根本無法凈空。
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邱鷺風:搶黃燈行為使行人、非機動車過馬路的時間客觀上被縮短,侵害了這部分人群的通行權益。這是公安部決定嚴厲處罰搶黃燈行為的初衷。
疑問2 要么“闖黃”要么追尾?
網友:正常行駛,前車見黃燈一腳急剎,我給他撞出去一個車身……
公安部:機動車行至交叉路口或者人行橫道之前,應履行減速緩行、停車讓行的義務。“剎不住車導致追尾”的情況,很多都是沒有履行上述義務的違規行為。
一般情況下,在路口時速度應在不超過每小時30公里的速度范圍內,只要注意力集中、保持安全車距,“搶黃燈”和追尾是可以避免的。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楊建順:司機若能降低車速,應當能夠較好地判斷是否在黃燈亮時及時停車。
廣州交警:駕駛員只要嚴格按照通過路口時“一慢二看三通過”原則駕駛,一般不會出現黃燈前“剎不住”,或者“被追尾”的現象。
疑問3 各地“闖黃”處罰不一?
網友:網上看到有的地方表示不處罰,有的地方又要處罰,到底怎么回事啊?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法實施條例》在全國具有普適性,各地應按照同一標準貫徹實施,各地關于搶黃燈的處罰也應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