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鳴,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副所長,他在研究中發現,出租車行業蓬勃發展始于1992年年初,鄧小平南巡,當年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聯合發布了《加快發展第三產業的決定》。出租車成了熱門投資項目。他說:“比較高潮的時期在1992年、1994年,那時候北京開始進入快速擴張的過程當中,那時候在居委會,包括居委會都可以申請搞一個出租車公司,申請一個指標。”然而投資熱潮沒過多久,1996年的129號文件,讓形勢即轉而下。
王軍,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他用了三年的時間對出租車行業進行了深入研究。《關于加強企業營運任務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一方面禁止公司向司機賣車,一方面大幅度提高“月承包金”也就是份兒錢的標準。以前普遍在1000元左右的份兒錢,被按照不同車型分成了3000元、4000元、4500元、6000元四個標準,公司可以上下浮動15%。王軍說:“ 這個份錢基本上是由公司單方面制定的,那至于說它到底覆蓋了多少成本,里面能有多少利潤,目前實際上還是個黑箱,那根據我們剛才所說的,企業實際上在使用一項公共資源,那么它就應該披露相關的信息,并且主動去接受公共審計。”然而出租車企業利潤究竟如何,最近的一次公開信息披露是在2006年,4月26日,當時北京市召開出租汽車價格聽證會, 這份報表匯集的是被審計的6大出租公司平均每輛車的收入和支出數據。收入主要是份錢,支出包括司機工資,油補,五險一金,維修費,管理等開支,平均稅后利潤很低,2005年為3.61%,2006年僅為1.68%。
王軍認為,當年披露的利潤數據,因為沒有經過審計,沒有事實能證明它是否屬實,而監管部門有責任對出租車企業的相關信息進行披露。他說:“該定期對他們進行審查,定期對他們進行審計,以確保沒有賺取暴利,因為這是公共資源,沒有人有資格去利用公共資源去賺取暴利,這是法制的基本的判斷。我認為他們不應該利用稀缺的經營權來賺取暴利,他們可以賺取合理的利潤,但是這個合理的程度,需要立法機關,來確定一個標準。”
2000年6月,北京市下發了《關于整頓本市出租車行業和企業意見的通知》,件提出要把“企業總數控制在200家左右,車輛總量控制在6萬輛左右”,通過兼并收購,最后,銀建、金建、新月聯合、首汽、等7家大型公司出現。數量管控和大公司化成為北京市出租車行業的基本格局。王軍說:“出租車的經營權實際上是帶有壟斷性質的,那么政府制定這種政策,然后向經營者無償的批發這種經營權,可能就會涉及到行政壟斷,可能會涉及到經營者利用這種的壟斷地位去損害公眾利益的問題,所以它涉及到反壟斷的問題。”
在王軍他看來,出租車業的特許經營權及其利益分配是行業的核心,在這個過程中,管制與市場自發力量之間一直在抗衡。從上個世紀90年代起,就有北京的哥董昕、邵長良為維權而起訴抗爭。汪鳴認為,既已形成的出租車公司利益格局使得改革難度增加,到底什么樣的分配方式和運營模式能破解難題,需要因地制宜,讓市場給出答案。市場經濟是允許各種經營形態出現的,就看誰配置資源的能力強,誰管理的水平高。份錢這個問題,可能就應該納入到這種市場化的解決機制當中來解決。但汪鳴認為,目前準入管制和票價管制限制了出租車經營者之間的競爭,所以,放開出租車管制,打破經營權壟斷是必要前提。
這樣政府把管理的重心,從控制準入,到轉向運營管理,管車輛的技術、標準等等方面,這個也是建立這個服務型政府的一個很重要的內容。
四、
我國管理出租車行業行政措施里有一道數量門檻。表面上看,這是為健康有序地發展出租車行業,但實質上卻是一種市場準入,限制更多的主體參與到出租車市場的競爭之中。這是中國出租車市場形成壟斷的根本原因。中國市場經濟實施多年, 有一個簡單的道理:只有互惠互利才能保證交易順利進行。如果司機總在吃虧,那他們挑三揀四、議價繞路、甚至暫停營運,就不再是個別司機缺乏職業道德的問題,而是合約安排和價格機制的問題了。而這種市場功能正常發揮的毒瘤正是“壟斷” 在出租車利益鏈條中,甭管油價漲了多少,燃油費補貼幾何,司機如何辛苦,出租車公司固守的“份子錢”都仿佛“固若金湯”。北京的出租車公司是特殊歷史條件的產物,但是,不是不可或缺的,更不是無須改革的。(網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