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孫某、王某等12人到藍田縣公安局報案稱,張某、潘某等人以用轎車作抵押,按照每月利息返利的形式將其464.5萬元騙走。
接報后,藍田縣公安局立即成立專案組,將該案立為“2013.01.25”詐騙案進行偵查。2013年1月27日,藍田縣公安局民警在西安市新城區公園北路將涉嫌詐騙罪的潘某抓獲。在多方的努力下,犯罪嫌疑人張某、姚某先后于1月28日、1月29日到藍田縣公安局投案自首。
據調查,2011年7月,姚某在向第三方贖回自己公司的一輛車時,由于缺少資金,向潘某借款5萬元。后潘某提出姚某找一輛車抵押給他,說可以借款給姚某,但需支付月息8分的利率,姚某表示同意。之后姚某在未簽協議或合同的情況下,先后將自己租賃公司及從其它租賃公司租來的車輛抵押給潘某并從潘某處借款。
目前,該案涉案金額共計983.5萬元,涉案車輛共有53輛,其中潘某、張某等人以車輛保養、年檢等方式召回車輛17輛,現存放于報案人處車輛36輛。目前,些案還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陽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