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新能源車的補貼延續政策正在制定,最快在全國‘兩會’之后出來。”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秘書長葉盛基2月22日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葉近期多次調研新能源汽車企業和市場,收集信息為新政制定提出建議。國家四部委的調研也在同時進行,期望獲取兩年試點的各方面經驗和教訓,出臺更適合電動汽車市場推廣的補貼政策。
據接近政策制定部門的消息人士透露,延續的補貼政策最大的變化可能是統一各地的補貼,改變各個地方政府補貼額度不一、各地各自為政的狀況。比如同為華南主要城市的廣州、深圳在地方補貼上數額差距巨大,純電動汽車補貼深圳最高高出廣州5萬元/輛。
政策變更方向獲得了多家受訪新能源汽車企業的支持,比亞迪汽車銷售公司總經理助理李云飛說:“過去補貼政策最大的問題就是因為各地方政府補貼不一,造成地方保護,外地車企的產品很難打入。”
但一些已經試點補貼的地方政府卻給出了不一樣的看法,認為這種做法不可行,因為地方還是要算經濟賬。“如果一刀切,地方怎樣培養新能源汽車產業?這對一些財政實力雄厚、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城市非常不利。”深圳市負責新能源汽車的政府部門負責人25日對本報記者說。
平衡補貼破除保護?
2010年5月,財政部出臺了《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補助標準根據動力電池組能量確定:對滿足支持條件下的新能源汽車,按照3000元/千瓦時對企業給予補助。按照這一標準,插電式混動乘用車最高補助5萬元/輛,純電動乘用車最高補助6萬元/輛。
在補貼試點新政的工作目標中,規定試點期限為2010年至2012年。目前,試點已經到期,延續政策正在收集信息與制定過程中。
當年國家頒布補貼政策后,各地紛紛跟進,進行地方財政補貼。但各地補貼額度不一,甚至差距很大,卻在后來的新能源汽車推廣中給企業設置了障礙。
2010年7月6日,深圳市出臺《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確定在國家政府補貼的基礎上,對雙模電動車追加3萬元,對純電動汽車追加6萬元補貼;1個月后,杭州參照深圳補貼辦法,采用了一樣的補貼金額;2012年4月出臺的北京補貼辦法,也參照深圳和杭州的補貼額度。
但其他城市的補貼金額卻各有不同,比如在去年12月出臺的上海補貼辦法中,規定純電動乘用車補助4萬元/輛,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補助3萬元/輛;廣州給予的是1萬元購置財政補貼;合肥也只追加補貼1萬元;有些試點城市甚至沒有地方財政補貼。
地方補貼不一此后成為新能源汽車企業在全國性推廣中的最大障礙。“因為各地財政補貼要針對當地企業,才能獲取培育企業之后的稅收,在支出和收入的兩方面考慮后,地方保護主義師出有名,并開始盛行。”一家新能源汽車企業的高管說。
比亞迪在推廣新能源汽車中,艱難徘徊在各市的保護主義中一年多后,在去年被迫創造出一條到各市投資建廠造車的曲線推廣之路。
據接近延續補貼新政制定部門的消息人士稱:“這種狀況或將得到改觀,有關部門正在考慮新的補貼方式,包括平衡地方補貼,以改變各自為政、破除保護主義等狀況。”
接受采訪的多家新能源汽車企業相關人士對這條修改表示歡迎,李云飛說:“如果說要對即將出臺的新政提什么建議,最需要提的就是統一各地補貼,或者地方不再補貼,都有中央一塊補貼。”
但地方政府卻持不一樣的態度,上述深圳市負責新能源汽車的政府部門負責人頗為激動:“我們肯定反對平衡補貼,補貼統一、產業支持統一,那還要地方搞經濟干什么,中央一手抓就可以了。”在他看來,各地依據自身的財力狀況和對新能源汽車產業的規劃、重視程度不一樣,自然支持力度也不一樣。“有些城市財力弱,根本拿不出財政補貼,那是不是意味著深圳也不能搞產業培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