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記者 李 敏)記者近日從市環保部門獲悉,從3月1日起,我市將在全市范圍內對機動車實施環保分類合格標準管理,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
機動車環保分類合格標志發放對象為在我市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暫不包括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裝用點燃式發動機汽車達到國I級以上標準的、裝用壓燃式發動機汽車達到國家三級以上標準的,核發綠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未達到上述標準的機動車核發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新購置車輛在辦理注冊登記后,憑相關證件免費申領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在用車輛和外地轉入的機動車,經環保檢驗合格后免費發放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環保檢驗合格標志與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周期及綜合性能檢測周期相同。
從2013年3月1日起,對無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和持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實施限行管制,限行時段為每日早7時至晚22時,限行范圍為市區東龍山以西、丹江以北、構峪橋以東、金鳳山以南區域。自2015年1月1日起,無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禁止在全市范圍內上路行駛;持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禁止在市區內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