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公告表示 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明年將實時更新
一輛廠家指導價15萬元的汽車,車企官方統一降價3萬元或經銷商普遍給出3萬元優惠,購置稅是按15萬元還是12萬元為基數來計征?長期以來,因為稅務部門對購置稅的最低計稅價格一直實行的是定期更新,往往最低計稅價格很難跟上市場迅速變化的價格行情,所以碰到以上情況時,消費者常需要按照降價前的價格作為基數繳納購置稅。不過,這一現象今后將能得到改觀。
日前,國稅總局發布相關公告表示,從明年1月1日起,將實時核定每輛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并下發各地執行。這意味著車主在購買降價車型時能避免“多繳稅”。
現狀:車輛最低計稅價格定期核定
普通消費者個人購車,一般都要繳納購置稅,這也是購車時最大的稅費支出。國家為鼓勵小排量車型消費,曾對1.6L排量以下車型給予購置稅優惠,但2011年開始,購置稅優惠政策取消。
記者了解到,征收購置稅需要有一個征稅的基數,一般是以購車的發票票面價格為準。但稅務部門會制定一個最低計稅價格,即征稅基數不能低于該最低計稅價。記者了解到,當前這一最低計稅價格的形成是采取定期采集、定期核價的方式,即由機動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機動車生產企業駐我國辦事機構或總授權代理機構,以下統稱機動車生產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每年共六次采集機動車的出廠價格和市場指導價格。稅務總局根據采集到的價格信息,按照《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規定,每年核定、下發六期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格。
近年來,隨著國內機動車行業發展,企業競爭激烈,新車型上市數量與種類不斷增加,銷售價格調整日益頻繁。稅務部門定期采集、核發最低計稅價格的方式,已無法滿足企業與納稅人的需要,同時也給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帶來一定難度。
問題:
購車者容易“多繳稅”
國稅部門在下發最低計稅價格之后,4S店往往會在發票票面上寫上等同或接近最低計稅價格的數字。不過,還有一種情況,即消費者實際購車價格比最低價稅價格更低,這樣就被“誤傷”了。不少車主此前都遇到過類似需要“多繳稅”。比如,佛山一家美系品牌4S店老款車清庫,降價幅度低于廠家指導價超過3萬元。購買者楊先生表示,辦理購置稅時國稅部門稱發票價格太低,要按最低征稅價格計征,而最低征稅價格幾乎和廠家指導價沒什么區別,光這一項就白白多花了幾千元。
記者發現,一輛車按15萬元和12萬元的基數征繳購置稅,兩者稅差就可達到3000元。
未來:
信息聯網實時更新
為提高車輛購置稅車價信息采集工作效率,使最低計稅價格核定更加及時,從明年1月1日起,稅務機關將實時采集每輛車的價格信息,由稅務總局按照規定,自動核定、下發每輛應稅車的最低計稅價格。稅務部門表示,這種采集價格信息與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方式既解決了企業在稅務機關價格信息采集期結束后上市的新車型無法單獨報送價格信息的問題,也解決了企業機動車出廠價格與市場指導價格調整與稅務機關最低計稅價格調整不同步的問題。
市場分析師張景添認為,國稅部門的這一舉措實施后,對市場有一定的利好作用。實時更新最低計稅價格,有利于降低消費者購車成本,必然會受到消費者歡迎。不過,他也提到,對市場中一些經銷商因為換代、清貨或小瑕疵而進行甩賣的特價車,其價格可能還低過實時更新的最低計稅價格,因為這一情況在計稅時很難界定,無法實際操作,所以可能免不了還得多繳點稅。當然,這種情況不普遍,對市場影響有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