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花了33萬元,修車卻要花39萬元?
這樣的事曾發生在河南鄭州,一輛皇冠因被水泡了車頭,4S店全部修好的報價是39萬元,而該車本身售價卻只需33萬元!在清單上電路板、電腦模塊和與之有關的線路都要換,光電器類配件算下來4S店報價20多萬元,其中一個音響總成,報價近7.5萬元!對此,4S店員工表示同情卻沒有辦法:“配件價格沒有商量,因為都是廠家定的!”
當前,《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規定下的汽車廠家,在產品銷售和渠道上擁有壟斷權利,讓中國的千萬車主一直被動消費著價格昂貴的零配件。
消費者:被動消費高價零配件
4S店零配件價格,廠家一直有明文規定。一歐美合資品牌4S店的零件采購部門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最終4S店賣給車主的配件,價格比出廠價可能翻了幾番。更讓消費者傷不起的是:工時費還可以打個八折九折,但零配件的價格,在每個4S店售后車間都是硬挺挺的。
整車廠商更根據中國消費者消費的特點,在售后方面強化4S店“原廠才是好質量”的形象。在此基礎上,汽車廠家的服務條約里面,還有一條讓消費者不得不“服從”的規定:新車如果在保質期內發生問題,如果未在4S店維修,維修時未使用原廠配件,汽車品牌就有權不履行質保義務,更無法提供三包服務。
源頭:供應商、經銷商被廠家“嚴管”
廣州一大型高檔車連鎖維修廠的負責人張先生告訴記者:目前汽車品牌廠家強勢要求零部件供應商不能對外供應配件,所以像他們這類維修廠基本拿不到所謂“原廠配件”,只能選用質量好的副廠件替代,對于一些高檔豪車,則“以修代換”來降低消費者的維修成本。
記者獲悉,目前國內的汽車零部件供應商,除了博世、德爾福等大型外資零部件企業有實力與汽車廠家抗衡外,大多數中小型零部件在與汽車廠家簽訂供貨協議后,基本不能對外再銷售相應的零配件。當然,零部件供應商也有苦說不出:汽車廠家如果發現零部件供應商私自對外供貨,不僅會處罰,還會隨時取消配套資格。業內人士表示,中國汽車廠家在汽車商品零售和配套中,其實是屬于絕對的市場支配地位。汽車廠家在上游約定零部件供應商不許對外供應,下游嚴令經銷商不許用副廠件,一經違反都要懲罰。
反思:制度缺陷導致零配件價格“壟斷”
目前現有的《實施辦法》存在制度性缺陷,汽車品牌對品牌產品售價的壟斷可謂是徹底的。比整車銷售問題更嚴重的是,絕大多數廠商壟斷了零部件銷售渠道,導致消費者在維修保養過程中要付出高額的零配件維修費用。
一直以來,《實施辦法》規定,汽車供應商對終端流通環節的經銷商有著直接的制約。尤其是對未經汽車品牌銷售授權或不具備經營條件的企業,不得提供汽車資源。業內人士表示,《實施辦法》的“獨家授權并經銷”是壟斷的由頭。
事實上,關于汽車售后維修方面的品質問題頻頻曝光,尤其是部分4S店甚至以副廠件充原廠件瞞天過海的問題更讓消費者無奈。據悉,商務部近日正在積極研究《實施辦法》的修訂。而汽車零配件的價格和渠道的“壟斷”如何解決,這也是有關部門應該要調查研究的。
(原載于《廣州日報》 記者鄧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