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煦
來自商務部和中國汽車流通協會的聲音均顯示,實施八年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下簡稱《辦法》)有望在短期內被修改,并很可能采用2009年時曾提出的修改方案。
8月23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在商務部例行發布會上表示,近年來汽車供應商與品牌經銷商關系不和諧,強制規定經銷商經營模式,收取建店保證金,強行壓庫、搭售等矛盾和問題日益突出。因此,“有必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進行修改完善,細化有關條款,進一步規范企業經營行為。”
業界認為,自2005年《辦法》出臺之后,整車廠商就被賦予了過多的權利。汽車流通領域的經銷商為取得汽車品牌授權不得不處于從屬地位。“地主”與“長工”,是業界對品牌授權經營模式中整車廠和經銷商地位的概括。
近幾年,中國汽車業發展迅速,一躍成為全球第一大汽車消費市場,而產業中存在的問題也愈發嚴重,積重難返。沈丹陽所提到的諸多問題,都是被明令禁止并“將依法受到嚴懲”的,如廠商制訂最低售價,違規收取經銷商幾百萬元的建店保證金,強行壓庫、搭售等。
目前,經銷商很大一部分的盈利是依靠整車廠返利,即完成銷量任務后,在年終拿到返利。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經銷商負責人稱,為了完成廠商制訂的過高的銷售目標,經銷商不得不靠打折降價來虧本賣車,賣一輛賠一輛,“這等于被主機廠綁架了,經銷商正在慢性自殺。”
龐大汽貿副總經理李金勇稱,有些廠商不僅商務政策嚴苛,還不斷壓榨著原本屬于經銷商的利潤,如貼膜、裝飾、信貸甚至建店用的瓷磚都要指定品牌和采購渠道,價格較市場上要貴上很多倍。
“種種矛盾已經越來越激化,業內關于修改"辦法"的呼聲也愈來愈強烈”,中國汽車流通協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特別是近期關于進口車反壟斷一事,都需要相關部門有所動作,化解一矛盾。”
該人士透露,在這一背景下,《辦法》很可能在短期內進行修改,而修改藍本很可能就是此前已經基本成型的版本。
據悉,早在2009年,商務部、發改委、工商總局曾與流通協會等擬定出一份修改意見,對實施中的《辦法》進行諸多修改,包括限制整車廠權利,禁止搭售、壓庫;延長與授權經銷商的合同期,目前多為一年一簽,令經銷商如履薄冰;成立監督體系、建全監督機制等。
“當時的修改方案已經很完備了,此番如真的進行修改,很可能以這一稿為藍本。”流通協會相關負責人透露。
截至今年第一季度,國內經銷商總量26000余家,月凈增超過400家以上,群體龐大。
作者:張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