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是“世界標準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12日正式批準發布35項國家標準,其中最新修訂的《出租車運營服務規范》為出租車司機制定了26條服務用語,以及多條服務要求。據悉,乘客上車前,出租車司機不得有詢問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為,不得中途甩客。
無論是挑客、繞路、甩客,還是在車內吸煙、說粗話、開快車,出租車司機的種種不文明、不規范行為,不僅損害了消費者權益,還影響到城市文明水平,因為出租車是一個窗口服務行業,代表著一個城市的文明形象。因此,修訂《出租車運營服務規范》很有必要。問題是,出租車新國標能否“落地”?
由于我國許多城市對出租車行業實行的是政府特許經營制度,這種行政管制造成出租車行業變成了一個壟斷經營行業。眾所周知,壟斷行業相關大企業往往坐享利潤,缺少市場意識與服務意識。比如,出租車司機之所以挑客、甩客,原因就在于缺乏競爭壓力,沒有把乘客真正放在眼里,放在心上。
如果出租車行業競爭激烈,不管是出租車公司還是出租車司機,為了生存和發展,顯然不敢去挑客、繞路、甩客,因為這樣的出租車公司與司機就會被市場淘汰。因此,要想出租車國標落實到位,既需要強制執行國標、規范行業管理,更需要打破出租車行業壟斷、實行退出機制,只有這樣,才能倒逼出租車服務升級。
最能說明出租車行業缺少競爭的例子是乘客打車難。盡管打車難的原因有很多,但出租車供需不平衡是主要原因。據悉,鄭州、西安每萬人擁有14輛出租車,上海每萬人擁有26輛出租車。而在日本東京,每萬人擁有41.67輛出租車。相比國外城市,中國城市的出租車供應明顯偏少。
出租車既然被認為是“準公共交通工具”,顯然,只有確保合理的供應量才能扮演好“準公共交通工具”的角色。也只有確保出租車供需平衡,才能解決打車難,并倒逼出租車服務升級。要想提升一個行業的服務水平,僅僅用文字規范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以市場手段鞭策行業企業和行業從業者進步。
(馮海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