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資委近日印發加強央企廉潔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要求各央企定期或不定期收集廉潔風險信息,并特別要求央企對崗位、部門廉潔風險排查結果逐一登記匯總,編制廉潔風險及等級目錄;形成廉潔風險信息數據庫,并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意見要求,各中央企業懲防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監督工作協調性機構或聯席會議要加強溝通協調,定期或不定期地收集下列廉潔風險信息:
1.監事會、巡視、審計、專項檢查和效能監察等各項監督檢查發現的廉潔風險信息;
2.通過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民主測評等方式獲知的涉及有關領導人員的廉潔風險信息;
3.信訪舉報、查辦案件等方式查出的涉嫌腐敗的廉潔風險信息;
4.通過問卷調查、網絡輿情、調研座談等方式了解的職工群眾反映的廉潔風險信息;
5.排查識別的廉潔風險信息;
6.通過其他途徑反映的廉潔風險信息。
同時,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根據權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權的大小、腐敗行為發生的幾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定期對收集和排查到的廉潔風險進行評估,合理確定等級,明確風險分類和典型風險事項,并經領導班子集體審定。
意見明確,各中央企業要對崗位、部門廉潔風險排查結果逐一登記匯總,編制廉潔風險及等級目錄,形成廉潔風險信息數據庫,并在一定范圍內予以公開,接受群眾監督。(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