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社會保障改革亟須頂層設計
訪中國社會科學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長、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
2012-10-10 記者 金輝 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經濟參考報》: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出臺了多項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框架日益健全。城鎮居民養老、醫療等各項保障都有所加強,農村居民的各項保障也逐步納入了社會保障體系中。請您談談這十年來,我國在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面取得哪些進展?
鄭秉文:十年來,社會保障的影響力越來越大,在中國國民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越來越大。
一是進入社保制度的人數越來越多,社保覆蓋面越來越大,受益人數越來越多。2005年以來,社保制度建設進入快車道,共有20多項新政出臺,尤其全球金融危機以來“新農保”和“城居保”等建立,在制度上消滅了死角,實現了全民覆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標不斷推進,截至2011年底,基本醫療保險實現了全覆蓋,參保人數合計超過13億人,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已達6.22億。
二是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國民確實得到實惠,社保待遇已不可或缺。養老金已連續8年上調,年均上調幅度超過13%,基本與城鎮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率指數化掛鉤,2011年月人均達1517元,是2005年713元的兩倍以上,高出同期C PI漲幅的10個百分點;在醫療保險方面,城鄉3個制度(城鎮職工、城鎮居民、新農合)的報銷比例逐年上升,截至2011年底已分別達77%、62%和70%;低保標準已從2005年的月人均154元(城鎮)和74元(農村)提高到2011年的288元和140元,增長幅度均為87%。對社會保障的財政轉移支付規模增長十分明顯,2011年高達1.4萬元,由此成為提高待遇水平的有力支撐。
雖然中國社保制度的方針早就確立為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但由于種種原因,“多層次”的制度結構一直處于失衡狀態,第二和第三支柱嚴重滯后,在退休收入的替代率上小得可以忽略不計,所以,城鎮居民的退休收入結構中第一支柱即基本養老保險的收入就占絕對優勢地位,人們對第一支柱的依賴性自然就越來越大,甚至成為絕大多數城鎮居民的唯一收入來源。
《經濟參考報》:現在老百姓都意識到社會保障與自己的生活息息相關,任何有關社會保障的話題都會成為全社會最關注的焦點,前段時間關于延遲退休年齡的討論就是一個典型事例。您如何看待延遲退休這個問題以及其背后的問題?
鄭秉文:進入本世紀以來,每一次關于延遲退休年齡的討論都是不經意由一句話或一個普通的表述引發,比如,此次引發討論的一個直接誘因,是6月7日人社部在答復網友提問時說的一句話。
在反對延遲退休年齡的各種聲音中,相當一部分原因是出于對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沒有參加養老保險改革的現狀進行攀比,進而表達對社會不公的不滿,甚至認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本來就沒有參加養老保險改革,他們不用繳費,但養老金水平卻高于企業一倍以上,如再讓企業工人延遲退休年齡,這顯然是公共部門在尋租。
出于對退休“雙軌制”和碎片化的強烈不滿,反對延遲退休年齡的言辭十分激烈。表面上看,延遲退休年齡涉及的只是個人的切身利益,與其他社會群體的制度沒有較為直接的相關性,但是,互聯網上出現的一面倒的反對理由均來自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雙軌制”。由此看來,延遲退休年齡的改革阻力不是來自提高年齡本身,而是更多地是來自對社保制度的不公平和改革的“碎片化”的憤慨和無奈。
回顧總結近年來社保改革受阻的深層原因,我們看到,制度“碎片化”仍是當前深化改革的大敵,是當前社保制度存在的一個“軟肋”。未來,機關和事業單位有可能成為社保制度的一個改革前哨,“雙軌制”有可能成為所有反對養老金制度改革的第一個屏障。換言之,對社保制度碎片化和多軌制造成的社會不公及其社會不滿情緒,將會代替任何的理性改革,即社保制度的公平性沒有解決,其他任何改革都會被擱置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