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1月10日電醫療保險卡作為持卡人就醫或藥品消費時身份確認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支付的憑證,原則上不能提取現金或進行轉賬。然而,在廣西南寧,一些人生財有“道”,公然經營“醫保卡套現”的“連鎖買賣”。
人民東路的街道上,每走幾步,就可以看見一些面積不大的店鋪,門牌上打著顯眼的廣告,標有“最高價回收”“醫保卡兌現”等等,并附有聯系電話。
無獨有偶,往新民路方向大約500米,在人民東路和新民路交叉的地方,一模一樣的廣告牌出現在另一家店鋪門前。
順著新民路走,又一家“換湯不換藥”的店鋪出現。
筆者撥通廣告牌上電話,問是否可以將醫保卡兌現,對方說:“可以,你去找藥店,按我的要求買一種藥,然后給我拿過來,一盒藥給你40元。”據稱,他賣出去的價格是45元。筆者隨后咨詢一家大藥房得知,這種藥品的參考價是63元一盒。
除了公然打廣告并經營“連鎖店”外,從事“醫保卡套現”的“經營者”還在大街上公開“攬生意”。
在人民東路的街道上,一輛白色面包車上張貼著有“醫保卡套現”字樣的廣告牌,最下端附有聯系方式,并注明“有人在附近,請打電話聯系”。
“對于很少去醫院看病的人來說,之所以把卡里邊的錢換出來,是因為他們理所當然地認為那是自己的,不看病不買藥,那就換出來自己花。”車主說。
一位曾套過現的市民介紹,較之藥店,醫院的藥品普遍比較貴,患者到醫院就醫后,其中一些人會拿著醫生處方,選擇到藥店購買藥品,醫保卡在醫院派不上用場,最后會選擇兌現。另外,部分想買的藥不在醫保卡規定的范圍內,醫保卡也有自身局限性。還有一部分人身體素質好,長期無病,醫保卡上的錢攢多了也會想著去兌現。
■專家說法法律存在空白
針對醫保卡套現的現象,廣西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羅國安研究員解釋道,從制度層面上,目前并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對“醫保卡套現”的行為進行約束。國家性或區域性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大多是籠統性的決定,缺乏針對性強的規定和限制。
“‘醫保卡套現’經營者收購的藥品銷售到了哪里?相關部門除了加大對‘醫保卡套現’現象進行打擊外,還應對進藥渠道加強監管。”羅國安說。(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