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物價高得一棵白菜都要七八塊錢,個人所得稅起征點(3500元)還這么低,中等收入人群的日子不好過。”這兩天,有多個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我國不應存在苛捐雜稅,而應采取休養生息的稅收政策。
全國政協委員、星牌體育董事長甘連舫等人6日提議,照顧弱勢群體,也應保護中等收入階層。“把個稅起征點提至5000至8000元,給他們減減壓,還可以增加購買力,刺激消費。”
同組的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宋蘭現場回應,將個稅起征點提高到3500元已經讓納稅人從9000萬人減少到3000萬人,一年減稅1600億元,繼續提高起征點沒可能。“因為基礎信息跟不上,還不能以家庭為單位征稅。”
全國政協委員、聯想集團總裁楊元慶也呼吁,應減少流通環節稅收。“在國內賣1萬元產品,要交1700元的稅費,而在國外消費稅只有幾元、幾十元。我們的產品沒辦法在國內賣得不貴。”
宋蘭回應說:“不能拿國外的稅負簡單地跟國內比,美國以直接稅為主,中國以間接稅為主,以間接稅為主體的稅率都不低”。她說,中外大眾消費品價格差距不大,“內外”價格有別,有稅的因素,但更多是企業定價因素。從2008年金融危機開始,僅結構性減免稅這一項,國家就已減稅接近2萬億。
對此,楊元慶立即“搶麥”,他不同意又減了多少億稅的說法。稅收增長超過GDP及居民收入增速,怎么能說減了多少億稅?“如果從個稅800元起征點算,那減的豈不是更多?實際上,是現在國家的稅收太多了。”
關鍵看是否依法征收
全國政協委員賈慶國更關注征稅的合法性。他說:“征收不征收不重要,誰來決定征稅比較重要。政府要征稅,要通過有立法權的全國人大決定,而不是自己想征就征。”
“但我國18個稅種只有3個是由全國人大立法征收的,其余15種稅都是由國務院通過暫行條例及試點推出的,其占稅收總收入的70%。”全國人大代表趙冬苓說。
趙冬苓說:“很多稅依據的暫行條例在推出前沒經過聽證,一個通知發出去就開征了。”這個問題的根源就是1984年全國人大對國務院有個授權,然后1985年授權進一步擴大,從1985年開始有個暫行規定,即根據當時的經濟形勢,來不及經過人大漫長程序立法,就批準國務院通過一些條例來收稅,只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全國人大預算委員會有關課題承擔者、北京大學財稅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說,鑒于改革開放初期的特殊性,國務院通過暫行條例的形式開征的稅種,有一定必要性。但過度授權立法導致行政權力惡性膨脹,帶來諸多弊端。“像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等都是依據1993年通過的暫行條例開征,已暫行了20年還在暫行。”
“全國人大的授權放到現在也已近30年,去年國家稅收已突破10萬億,當前形勢下,應該把收稅權收回到全國人大。這關系到每一個家庭、每一個公民。”趙冬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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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立法征收的稅種: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車船稅。
國務院暫行條例征收的稅種: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房產稅、印花稅、契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筵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輛購置稅、耕地占用稅、煙葉稅。(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