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晚上7時許,石峰區新橋村發生一起慘劇:一位70多歲的老奶奶被人連砍十多刀,而行兇者竟是她的孫子劉偉(化名)。
昨日,劉偉的母親接受采訪時坦言,兒子出生第二天患過一場大病,三四歲時才能走路,到七八歲時,有愛聞汽油的怪癖,甚至有村民見過他喝汽油,后來又染上酗酒的毛病。
記者了解到,事發當天村里在辦喪事,劉偉當時喝了不少酒,他爺爺擔心其酒后鬧事,勸他回去,劉偉不但不聽勸告,反而與爺爺發生推搡。爺爺離開后,他回家拿了把菜刀,揮刀砍向了正在房內的奶奶。
接到報警后,石峰公安分局銅塘灣派出所民警介入調查,發現劉偉存在間歇性精神障礙,其家人曾用鐵鏈拴過他,“劉偉(化名)精神有問題,已被送到株洲市三醫院精神病房接受治療。”
株洲市三醫院精神科醫生介紹,喜歡聞汽油是一種物質依賴,這本身就是一種精神障礙。醫生提醒,對于自控能力差的精神障礙者,家人應該避免其大量攝入含酒精、咖啡因等刺激性元素的物質,并及早送入醫院治療。
□監管
如精神病人造成危害可予以強制醫療
刑法第18條規定,對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第284條規定: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予以強制醫療。
在美國,精神病人實施了危害社會的行為后,雖然不能像正常人那樣被定罪判刑,但也不能一放了之,而是要送往特定的精神病醫療場所實行強制治療和監護,而且這種監護還是非定期的。也就是說,除非經心理、生理醫生鑒定,該人對社會不再具有危害性,然后經法官裁斷,才可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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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廟突發火災,疑行為異常男子縱火
5月13日11點多,荷塘區明照鄉道嶺村三圣禪寺突然起火,所幸無人員傷亡。據寺廟中的僧人介紹,一個行為異常的年輕人縱火燒寺廟。
接到報警后,消防隊員趕到現場,發現寺廟一個主房間和一間雜物間內已濃煙滾滾,還有明火噴出來。最終消防隊員用水槍將大火撲滅,從起火雜物間內拎出兩個煤氣罐。
寺廟的僧人介紹,三圣禪寺是上個世紀70年代建成的老房子,全是木質結構,共有6間房。火災是一名年輕男子放火引起,該男子曾是一名大學生,此前幾次因行為異常被家人帶到寺廟。當日上午與寺廟人員發生沖突,之后用打火機縱火。
目前,縱火男子已被警方帶走調查。(長株潭報 見習記者朱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