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結一起以被告人宋某為首的特大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21人獲刑。
據辦案法官介紹,以被告人宋某為首的21名惡勢力團伙成員,自2005年至2012年期間,長期以鄆城縣為中心,實施強奸、組織賣淫、尋釁滋事、強迫交易、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拘禁、綁架、故意傷害、開設賭場、虛報注冊資本、非法占用農用地等數種犯罪活動,擾亂社會秩序,危害一方。
近日,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結該案件,法院以強奸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等判處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以綁架罪、組織賣淫罪、開設賭場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等分別判處其余20人七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刑期,并處罰金。由于本案涉及眾多被告人、13項罪名,訴訟卷宗達109冊。(記者 邢孟 通訊員 陳衛華 王冬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