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香和其父親陳立俊在法庭上。新京報記者 王嘉寧 攝
9月19日上午,一對父女站在了北京朝陽法院的被告席上。兩個人因涉嫌為他人非法套現1800萬受審。
上午九點半,這對被取保候審的父女來到法庭,兩人都穿著一身黑衣服,并肩坐在法庭中間的椅子上。回答法庭問題時,陳父顯得很緊張,女兒則搶著替他回答。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陳立俊、陳香于2012年6月至11月間,在朝陽區安華僑附近,通過虛擬購買合同等方式,使用POS機為他人刷卡套現,共計人民幣1800余萬元。公訴機關指控二人犯非法經營罪。
“我認罪,但是金額不認可。我覺得非法套現400萬到500萬之間。”父親陳立俊說,而女兒陳香說自己不知道非法套現的金額。
陳立俊稱,此前在公安機關的供述并不全部真實。他是6月辦的POS機,給了朋友軟某用,10月份才還給自己。中間有一段時間POS機不在自己手里。
那么陳立俊為何此前不這么交代?“為了朋友情誼,一開始全扛了,怕連累他。”“那你現在就決定連累他了?”陳立俊的解釋遭到檢察官反問。
庭上,陳立俊還說所有的罪都是自己的,女兒只是幫他辦POS機,其他情況不清楚。是他在網站上發可以套現的小廣告。幫他人套現后,公賬上的錢都轉到自己、陳香和正在讀書的兒子的卡里邊,然后再取出來給客戶,自己則收取1個點的套現費。從沒有讓女兒找客戶。“她都不清楚。”
陳立俊哭著說,他愿意把掙的4萬退賠。
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記者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