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已運行15年之久的國家賠償法正面臨大修,但修正案草案歷經三審仍未交付表決,其背后則是各方對國家賠償法理念的理解仍有分歧
左安一沒有想到,5年牢獄之災的陰霾并沒有隨著自己遭遇的錯案得以改正而煙消云散,無罪釋放時重拾項目的滿滿信心正在被現實點點消蝕,1800天的監獄生涯帶給他的創傷至今沒有愈合。而如今,距離他出獄,已經整整兩年半。
兩年多來,左安一提起國家賠償申請,賠償請求從一開始的“恢復原狀”到最終的“賠償財產損失1.9465億元或者恢復原狀”。左安一無奈地說,提起“似乎是國內最大數額的國家賠償案”,并不是他的本意。
從天而降的錯案
至今,這個東北漢子在面對《法治周末》記者時,仍然不失對能夠“恢復原狀”的期盼,在不久前的一審判決中,法院支持了扣押財物的返還申請及5年人身自由賠償金20萬元。
2002年,左安一正要迎來自己事業上的又一個高峰:在北京與別人合作開發的元泰大廈和天圓廣場兩個項目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
在左安一提供的相關文件中,不難理解“高峰”的意義。《法治周末》記者看到,僅就天圓廣場項目一項而言,該項目位于北京市中軸線與北二環的交匯點上,規劃占地面積4.2萬平方米,建設用地面積1.2萬平方米,商業、金融兼有辦公性質。
“從這幾年北京房地產開發建設的速度來看,這個項目的前景怎樣,明眼人一看便知。”時任天圓集團董事長的左安一,至今提起仍不勝唏噓。
左安一在整個項目中擁有40%的股份。為開發上述兩個項目,天圓集團此前向黑龍江省哈爾濱香坊證券公司拆借資金2億元,在左安一入獄前,這筆款已歸還4000多萬元本金,左安一也一直在按時支付利息。2002年,天圓廣場項目已取得項目規劃意見書,項目啟動資金到位1.4億元,后續建設資金已落實。
同年,禍從天降。9月30日,左安一突然被哈爾濱市公安局拘捕,隨后被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認為,左安一在明知一個合作項目已終止的情況下,仍然以此項目為名拆借巨額資金,涉嫌詐騙。
但隨后的調查顯示,左安一借款在前,被通知項目終止在后。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左安一無期徒刑。
這起被專家稱為“一筆簡單的商業借貸、一宗正常的經常往來、一起無人受騙的‘詐騙案’”,終于在左安一5年持續不懈的申訴下,迎來翻案曙光。2007年,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宣告左安一無罪。
左安一被羈押期間,痛失其視為“畢生心血之作”的天圓廣場項目,該項目的股權被迫轉讓給哈爾濱香坊證券公司,用于抵償此前所欠債務。
香坊證券公司后來在運作項目過程中,因未按規定時間繳納土地出讓金,導致項目土地使用權在2005年4月1日被北京市政府收回,項目開發權益由此喪失。
出獄之后,左安一還在為提起國家賠償而奔忙的時候,接到了哈爾濱香坊證券公司的訴狀,訴天圓集團歸還拆借資金及其利息2億多元。
案件審理結果是,哈爾濱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最終判決合作協議無效,天圓集團應當返還香坊證券公司本金。
這對剛剛出獄的左安一不啻一個晴天霹靂。
左安一想不通的是:“拿走了我能下‘蛋’的‘雞’,因不懂飼養,‘雞’死了,現在反而管我要‘雞蛋’,這是什么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