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一家酒吧當主管,他將酒吧的茅臺偷換成假酒每瓶獲利500元,老板喝酒后頭暈才發現貓膩,原來倉庫中的49瓶茅臺都成了假酒。昨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小唯偷換假酒案。
員工偷梁換柱,真酒成假酒
今年26歲的小唯家在山西,高中畢業以后就在外面打工,2011年9月,他應聘到西安市朱雀路上的一家酒吧,因為干得不錯,很快便當上這家酒吧的主管。因為酒吧經營許多名酒,而這些名酒的領取和保管都由小唯一個人負責,看著一瓶瓶價格不菲的高檔酒,小唯動了歪主意。
32歲的席某是甘肅人,因為在這家酒吧干了一天,所以認識小唯。雖然離開酒吧,但是后來兩人關系不錯。有一天,兩人聊天時說到這個事情,看看能不能弄點錢花,最后聊到這些酒上面。席某找到他的朋友趙某,通過趙某弄到一些假茅臺酒,小唯把這些假酒拿進酒吧,換出來真的茅臺酒,每瓶酒趙某付給他500元好處費,席某也能從中獲利300元。
去年2月的一天,酒吧的老板喝自家的茅臺酒,喝完后發覺頭暈,開始懷疑自家的酒,于是找來茅臺酒的經銷商鑒定,發現自己喝的茅臺酒竟然是假的,而且倉庫里面的酒都是假的,被惹怒了的老板立即報警,而小唯看情形不對就溜之大吉。
5個月換走32瓶茅臺,價值7萬3千多元
民警先后將小唯和席某抓獲,并從酒吧的倉庫中查獲了49瓶假茅臺酒。昨日在法庭上,公訴人說,經過調查,小唯在任主管期間,一共偷換走28瓶飛天茅臺酒和4瓶15年茅臺酒,價值73200元,而席某參與調換了其中的13瓶飛天茅臺和1瓶15年茅臺酒,價值27300元,公訴人以小唯、席某涉嫌職務侵占罪提起公訴。
在法庭上,小唯、席某都承認調換假酒的事實,只是對調換酒的數量提出質疑,席某說:“當時趙某給我說的不是假酒,而是茅臺系列的酒,只不過批次不一樣,沒想到竟是假酒。我跟小唯交易過幾次,其中一次是在醫學院附近小唯租住的民房中,其余的是在醫學院附近的馬路邊,一共七八瓶酒,也沒有那么多。”
小唯也不承認倒賣了那么多酒,但是在公訴人提供的證據中,這些假酒都是小唯簽字從酒吧的大倉庫中領出來的,而小唯所管的小倉庫中的酒都成了假酒,在證據面前,小唯沒有辯解。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日宣判。(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