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浦順房地產有限公司、上海四晟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李衛星(以下簡稱涉案公司)“包租返租、約定回購”的行為,被上海市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九年。雖然他的公司有房地產買賣和租賃資格,但法院認為他沒有金融牌照,公開向不特定群眾出售、出租公司名下商鋪,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禁止非金融機構向社會公眾攬儲吸存的規定,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李衛星有期徒刑徒刑九年,并處公司和個人罰金合計450萬元。買賣和租賃合同無效,沒收拍賣所有公司財產。
3300多業主之前購買和租賃被告公司商鋪的合同也被定義為“非法”而作廢,購買和長期租賃商鋪的業主,不僅無法獲得商鋪,而且還把錢打了水漂。
買賣商鋪要小心了!不僅要規避漲跌風險,還要規避法律風險。
大家要注意了,包租不是商業行為,是金融行為,一定要有金融牌照才行。
實際上,中國很多房地產和經紀公司,那怕個人把他人的房產約定整體收購或租賃然后進行轉租或轉賣的行為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