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陜西省委常委會聽取了省紀委關于西安市有關領導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調查報告,決定對相關人員給予嚴肅處理。
省委認為,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開展期間,西安市少數領導干部律己不嚴,我行我素,仍然組織和參加吃請聚會活動,且個別干部“趕場聚會”,酗酒行為不雅,盡管是自費聚會,但對干部隊伍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這反映出一些干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還存在不堅決、不徹底的問題,落實中央對干部“三嚴三實”要求還存在陽奉陰違、言行不一的問題,值得各級黨組織高度重視、各級干部引以為戒。
陜西省委決定,給予史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雁塔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職務,調離組織部,另行安排不涉及組織人事的工作;給予西安市公租房建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董新良、雁塔區小寨路街道黨工委書記張華君、雁塔區財政局局長柳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西安建工集團副總經理張效智、西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計財處處長謝元林、雁塔區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王軍朝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西安市委組織部副部長蘇俊良黨內警告處分,調離組織部。對負責調查工作的市委組織部的人員調離組織部門,對雁塔區委調查組多次調查不深入、不真實,由西安市委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省委還決定,對西安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鐘健能進行誡勉談話;免去李德文雁塔區委書記職務,調離崗位,另行安排其他行政工作。
陜西省委強調,黨委一把手必須有堅強的黨性和政治敏銳性,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人和事要敢于亮劍、勇于斗爭,旗幟鮮明、及時查處,決不讓違紀違法行為有滋生的土壤。 (陜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