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杜西剛)同行之間存在競爭本是正?,F象,但是為了生意起糾紛,壓價招攬生意,發生矛盾,進而使用暴力解決爭端,理應受到法律的制裁。2014年8月20日,丹鳳縣商鎮派出所將毆打他人的違法行為人席某、程某雙雙行政拘留。
8月16日上午,商鎮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商鎮油房街有人打架。民警迅速出警趕到現場,經初步了解,席某、程某二人同為水泥銷售商,兩人都在商鎮油房街道銷售水泥。因席某聽說程某以每噸水泥262元銷售,價格壓的太低,影響他的生意,于是打電話辱罵程某,程某接到電話后心里很是窩火。便手持酒瓶,騎摩托車帶著兒子攆到席某門上要問個究竟,二人話不投機,便動起手來,互相毆打,后被周圍鄰居擋開。民警認為這是一起同行之間競爭引起的打架斗毆案件,如不妥善處理可能會留下很多后遺癥,且雙方當事人當時情緒都十分的激動,為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民警對雙方進行調解,但費盡口舌,雙方仍然互不相讓,無奈之下,民警只好調查處理,依法裁決,參與打架的席某、程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