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訊(鄭道強張婭)為了深入開展“一村一檢察官”活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密切檢群關系,提高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的知曉率和滿意率,丹鳳縣檢察院制定出臺了“一村一檢察官”工作“十個必須”。
該院在認真總結過去一年的工作基礎上,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開展和基層工作的特點,針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強力推進“十個必須”,持續抓好今年的“一村一檢察官”活動。“十個必須”主要內容是:一是必須每月到工作室工作不少于4天,部門負責人每年深入基層不少于40天。二是必須每月將工作開展情況向所在鎮綜合辦反饋一次。三是必須如實填寫“檢察官”駐村工作紀實手冊四是必須搞好檢察法治宣傳。五是必須及時協助村上化解處理矛盾糾紛和治安隱患。六是必須按時參加鎮上每月召開一次的“三官一律”工作人員和鎮綜治維穩成員單位負責人聯席會議。七是必須做到“三進三訪”。即進小區、進村組、進農戶,有矛盾糾紛的家庭必訪、涉法信訪人員家庭必訪、刑釋解教和社區矯正人員家庭必訪。八是必須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駐村工作期間嚴禁酗酒、賭博,嚴禁違規停放警車等有損檢察人員形象的事。九是必須遵守重大事項報告制度。駐村工作人員要及時將所包村上發生重大情況向主管領導匯報,對群眾反映問題要耐心細致解答,能就地解決的立即解決,涉及相關部門的要積極主動協助解決,確保做到轄區內平安穩定。十是必須堅持每季度將駐村工作開展情況向院黨組匯報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