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人的現代化,應從推動憲法宣傳入手,畢竟公民生活是一種習慣,需要習得才能掌握,這就要教育、社會、文化全方位努力。憲法日的設立,既是不容忽略的一環,也是應時而生。
“據新華社消息,全國人大常委會已進入審議,12月4日將成為新的節日——國家憲法日,而剛剛閉幕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亦明確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
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憲法至上,是現代法治國家的重要標志,也是衡量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基本尺度。
過去百余年來,在從傳統到現代的艱難轉型中,中華民族付出巨大代價,一代代前賢不斷開拓,在今天,我們的經濟發展水平、文化教育水平等,已走進現代化,但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上,還需付出更多努力,問題的關鍵,在于“憲法思維”尚待進一步普及。
制定一部成熟的憲法難,而推廣它更難,因為不可避免會遭遇傳統思維的干擾。歷史地看,國家發展也分三個階段,即:警察階段、自由法治階段和社會法治階段。在警察階段,法律只是國王和特權階層的工具,這給人們心靈留下巨大的陰影,由此養成臣民心態,而非公民心態。
在臣民眼中,法律是約束,是大人物負責的事,自己只要被動遵守,即完事大吉,他們不關注法律的細節,也沒興趣參與到法律的制定中。而在公民眼中,法律既是約束,也是保障,法律是自己的事,在遵守具體條文外,他們還會關注法律的基本精神,并不斷推動法律的進步。
從被動到主動,從旁觀到參與,從消極服從到積極踐行,這其實是一個人的現代化的過程,正如胡適先生所說,一個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所能建造起來的。歷史已無數次證明,沒有人的現代化,國家的現代化只能是畫餅充饑。
30年的發展,讓中國社會超越了“貧而樂”的階段,但經濟發展必然帶來利益的多元化,難免產生摩擦和沖突。如果說,在傳統的熟人社會,依靠道德約束就足以解決問題,那么,在現代的陌生人社會,還要依靠法律參與,以維系公平、保障秩序。
致力人的現代化,應從推動憲法宣傳入手,畢竟公民生活是一種習慣,需要習得才能掌握,這就要教育、社會、文化全方位努力。憲法日的設立,既是不容忽略的一環,也是應時而生。 (蔡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