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商洛之窗訊(牛亞軍)已有同居女友,卻以花言巧語取得他人信任,繼而以各種理由騙取受害人40余萬錢財后玩起了“躲貓貓”。2014年11月19日,“花心男”姜某被柞水縣檢察院以詐騙罪批準逮捕。
現年45歲的姜某是柞水縣人,離婚后于2011年認識了新女友并確立戀愛關系,2012年5月,姜某在江西又認識了鄭某,得知鄭某與丈夫關系不好后就編造假名字,謊稱自己是80后未婚青年,并吹噓自己家財頗豐、身價百萬,在全國各地都有工程,承諾愿意養育鄭某的兩個孩子,保證讓鄭某及家人盡享榮華富貴。鄭某被說得動心,與其發生了婚外戀。
見鄭某上鉤后,姜某以承包工程、工地出事面臨刑事處罰等理由,多次從鄭某處騙取40余萬元人民幣,將騙得的部分財錢存入同居女友銀行卡,討女友歡心。鄭某為了給姜某籌款,將房產抵押,債臺高筑再也沒有錢匯給姜某時,姜某卻玩起了失蹤。走投無路的鄭某最終選擇了報警,柞水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姜某已涉嫌詐騙犯罪,遂做出了批準逮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