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工作報告,都提及了呼格吉勒圖案。周強在報告中稱,對錯案“深感自責”,曹建明則表示,“對冤錯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己”。
鐵腕反腐、糾正冤假錯案、深化司法改革……去年以來,涉及司法領域的幾大焦點問題,今年的兩高報告作出積極回應。
從制度上糾冤假錯案成焦點
周強在報告“堅決糾正冤假錯案”的章節中透露,去年,各級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各級法院審結國家賠償案件2708件,決定賠償金額1.1億元。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再審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罪一案,改判呼格吉勒圖無罪,目前正在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辦案人員的責任。
對于錯案,周強稱,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以對法律負責、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對錯案發現一起,糾正一起。對錯案的發生,我們深感自責,要求各級法院深刻汲取教訓,進一步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范、及時糾正機制。
曹建明在“加強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段落也提到“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案”。他表示,“對冤錯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訴環節把關不嚴的責任,吸取沉痛教訓,健全糾防冤假錯案長效機制。”
兩高報告交出反腐成績單
自十八大以來,反腐一直是百姓最關心的焦點之一。去年,司法機關“打虎拍蠅”,依法懲處周永康、徐才厚等一批高官。
2014年,各級法院審結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3.1萬件4.4萬人,同比分別上升6.7%和5.2%。其中被告人原為廳局級以上的99人,原為縣處級的871人。加大對行賄犯罪打擊力度,判處罪犯2394人,同比上升12.1%。
最高檢也通報了查辦各類職務犯罪案件情況,去年共計查處41487件55101人,人數同比上升7.4%。經中央批準,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整職務犯罪偵查預防機構,整合組建新的“反貪污賄賂總局”,強化偵查、指揮協調等職能。
反腐成績單
去年“打虎”超前4年總和
一年查辦28名省部級以上干部,十年來兩高報告首次點名落馬高官
新京報訊 (記者賈世煜)去年查辦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4040人。其中省部級以上干部達到28人,這個數字超過前四年的總和。昨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工作報告,列出了這份反腐清單。
周永康、徐才厚案入最高檢報告
據最高檢工作報告表述,去年直接查辦和直接組織省級檢察院查辦28名省部級以上干部案件,創歷史最高紀錄。
近年來的最高檢工作報告顯示,2010年到2013年四年間,最高檢共查辦省部級以上干部26人。也就是說,2014年查辦的省部級以上干部比之前四年查辦的還要多2人。
新京報記者梳理2005年以來的最高檢工作報告發現,近10年來只有2014年查辦的省部級以上干部達到兩位數,其余9年查處的省部級以上干部數量均為個位數,最多達到8人。
在最高檢的工作報告中,曹建明對周永康、徐才厚、蔣潔敏、李東生、李崇禧、金道銘、姚木根等落馬官員進行點名。這是近十年來,最高檢檢察長首次對落馬高官點名。2005年以前,曾經被點名的落馬高官包括成克杰、胡長清、羅云光等人。
十八大以來4位副國級以上高官落馬
據統計,十八大以來,已有4位副國級以上的高官落馬,包括蘇榮、徐才厚、周永康和令計劃。其中,周永康和徐才厚已于去年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蘇榮也已于今年2月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令計劃案還在立案審查。
在最高檢查辦的領導干部中,職位最高的是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去年7月,周永康涉嫌嚴重違紀被中紀委立案審查。5個月后,最高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周永康涉嫌犯罪立案偵查并予以逮捕。
新京報記者梳理近10年來的最高檢工作報告發現,對于被立案偵查的領導干部涉嫌罪名的表述多為各類職務犯罪,其中包括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瀆職侵權等罪名。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尤其是自2009年以來,最高檢對行賄犯罪的懲治力度不斷加大。2009年,共對3194名行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2014年的數據則為7827人,是2009年的兩倍多。
報告變化
兩高報告印上“二維碼”
今年的“兩高”報告,都印上了二維碼,代表委員用手機“掃一掃”,就可以關注兩高的微博和微信。
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名譽院長、中國檢察學會副會長樊崇義表示,司法公開越來越與網絡手段緊密結合。他說已注意到兩高在利用網絡傳遞司法公開信息的舉措。比如最高檢設立網絡信訪,為群眾信訪節省了時間、經濟成本。網絡手段的運用使得司法公開更迅速、更便捷,同時司法公開的覆蓋范圍也更廣泛、更直接。
解釋說明占報告一半篇幅
今年的兩高報告中解釋和說明文字明顯增多,占到報告內容一半以上。
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名譽院長、中國檢察學會副會長樊崇義表示,報告增加解讀,并對特定案件進行了回放,這方便群眾了解案情。同時,用活生生的案例來說明報告中的內容,也更加有說服力,數字和事實不容辯駁,有利于公眾參與到司法監督中來。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刑事司法學院刑法研究所所長阮齊林認為,增加大量解釋說明,有利于百姓更便捷地了解司法工作,這也是司法公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司法公開,是保證司法公正的重要前提。”
新京報記者 張婷
解讀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摘要:設立跨行政區劃法院。在北京、上海組建跨行政區劃中級法院,辦理跨地區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解決一些當事人“爭管轄”和訴訟“主客場”問題,促進法律統一正確實施。
設跨行政區劃法院解決地方保護
法院人財物與地方“脫鉤”,避免干擾司法
“當事人‘爭管轄’和訴訟‘主客場’實際上說的是一個問題。”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解釋說,當一個糾紛出現的時候,有兩個以上的法院同時擁有管轄權。此時,原被告雙方都希望到案件能夠在對自己有利的法院進行審判。當被起訴方了解到對方已經起訴的時候,他可能也會對同一個糾紛提起訴訟,通過行使訴訟權來爭奪主客場。這就是所謂的當事人“爭管轄”和訴訟“主客場”。
那么,這個問題存在的根源是什么?在洪道德看來,主要是由于一些法院存在地方保護傾向。
“有些案子都想審,有些案子都在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何家弘分析認為,“爭管轄”的問題之所以存在,一個原因是地方保護主義,另一個原因是司法機關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地方黨政機關的影響。
事實上,當事人“爭管轄”和訴訟“主客場”的問題由來已久。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最高法曾在2009年出臺《關于審理民事級別管轄異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按照該規定,被告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受訴人民法院違反級別管轄規定,案件應當由上級人民法院或者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受訴人民法院應當審查,并在受理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去年12月,上海和北京相繼成立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成為全國率先成立的跨行政區劃法院。在莫紀宏看來,跨行政區劃法院審理案件,可以解決原被告對法院可能出現的地方保護問題的擔心。
何家弘認為,設立跨行政區劃法院的一個目的就是為了解決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不過他表示,目前這一改革尚處于試點階段,涉及的問題很多。而且,跨行政區劃法院的全面推行也不是那么簡單的。“這么多年來,法院的設立都是和政府部門平行的。改的話只能在某些地區,以后也不可能所有的法院都成為這種的。”
“這兩年的司法改革在推行地方法院在人財物上逐漸脫離地方的掌控,這也是為了避免地方保護主義和地方干擾司法的措施。”何家弘說。
新京報記者 賈世煜
《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摘要:檢察機關開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一些“有權人”、“有錢人”犯罪后“以權贖身”、“提錢出獄”等問題,以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為重點,對正在監管場所服刑的,逐人審查;正在保外就醫的,逐人見面、重新體檢。
多舉措關緊“提錢出獄”閘門
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過程應該盡可能公開和透明
在去年的工作報告中,最高檢就已經針對該現象部署了2014的工作重點。當時,曹建明提出,“開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活動,重點監督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刑罰執行情況。”
而2014年也是我國司法機關屢次出重拳治理此種亂象的一年。最高檢在全國檢察機關部署開展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活動,同時通過《人民檢察院辦理減刑、假釋案件規定》等一系列規定,意在關緊不法分子“提錢出獄”的閘門。
截至去年年底,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相關職務犯罪案件213件252人。而在近日最高檢公布的5個典型案例中,涉案人員均為公、檢、法、司的干部。
從數據來看,這一系列舉措取得了明顯的效果。2014年,全國法院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同比下降6.65%。其中減刑案件同比下降5.26%,假釋案件同比下降23.81%。
復旦大學司法與訴訟制度研究中心主任謝佑平教授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在種種亂象背后主要是兩個程序上的漏洞。
首先,是監獄方面提出的減刑報告,“這個報告是否能夠提供以及其中內容如何,直接決定著犯人能不能減刑。”他認為,如果監獄方面的報告提供者收受好處,那么某個特定的犯人可能會被給予優待,甚至違規加分。
此前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原所長、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王公義曾對媒體表示,監獄系統里有一套非常嚴格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考核體系。他介紹,減刑、假釋主要是計分考核、立功受獎環節,容易出現假計分、假立功等問題;就暫予監外執行而言,主要是疾病診斷鑒定環節,容易出現假鑒定等問題。
謝佑平認為,第二個環節則是法院能否做到公正裁判。對此他建議,這個過程應該盡可能公開和透明,比如減刑程序的信息要公開。“法院應該盡可能公開審理,而不是書面審理。而檢察機關有監督權,應該審查報告的真實性。”
新京報記者 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