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記者從省紀委獲悉,為進一步明確全省紀檢監察干部監督的范圍、職責、方式和工作制度,嚴防內部“燈下黑”,省紀委專門出臺了《湖南省紀檢監察干部監督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七類紀檢干部”成重點監督對象。
《辦法》規定,省紀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的監督對象主要有以下7類:省紀委、省監察廳機關除領導班子成員以外的廳級干部、處級領導職務干部以及省委巡視機構干部;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及干部;省紀委派出紀工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未在紀檢監察機關(機構)任職的省紀委委員;市州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干部管理權限內的省直一級單位、省屬國有企業、省屬高等學校內設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黨的組織關系在省內的中央在湘單位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此外,還明確市州、縣市區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負責監督職責范圍內的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
《辦法》明確了省紀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的職責,以及監督的方式和有關工作制度。《辦法》規定,對紀檢監察干部具有不嚴格遵守和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群眾紀律等8種情形的,將對其采取談話誡勉的方式進行誡勉;對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及其工作人員具有中央和省委規定的問責情形的,將采取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等方式進行處理;對紀檢監察干部的違紀違法問題由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負責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此外,《辦法》規定了信訪舉報定期統計分析制度、信訪舉報辦理情況報告制度、違紀違法問題和突發輿情報告制度、干部選拔任用監督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5項工作制度。(記者 喬伊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