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號),嘉興當地的一張報紙上登出了一則離奇的“尋人公告”,“失聯”人為嘉興市一個公務人員,而“尋人”的是其供職的單位——嘉興市財政局。
該單位稱,這名公務員已連續30天沒有來上班,即將面臨離職。
擅自連續不上班一個月
單位登報發出“尋人公告”
“郭忠明同志,自2015年2月12日起,你未辦理請假手續,未來單位上班。單位打電話、發短信均未果,你本人也未來電或來函陳述事由。根據《公務員法》第83條第5款規定:曠工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予以辭退。”公告上寫道。
公告稱,如果郭忠明在2015年3月20日前,仍然未能到單位說明情況,單位將嚴格執行《公務員法》有關規定。
這則公告的落款日期為:2015年3月12日,落款單位為:嘉興市財政局。
失聯人確為財政局公務員
家人也表示不知他的去向
昨天,本報記者聯系到嘉興市財政局,但多個科室均未透露出相關情況。
不過,他們表示,郭確實為該局的工作人員。
隨后記者從嘉興市宣傳部門一位負責人了解到,郭忠明1963年生,為財政局的一名普通公務人員,未擔任領導職務,曾離異,育有一子,現已參加工作。
據郭的同事們反映,在郭忠明失聯前,他并沒有表現出異樣。
今年2月12日當天,不知道什么原因,郭忠明在未通知家人和向單位請假的情況下,突然不到單位上班。
當天,郭所供職的嘉興市財政局就試圖聯系他,但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均未能找到郭。
單位也詢問過郭忠明的前妻和兒子,可是家人也表示不知道他的去向。
郭忠明就這么失聯了整整30天。
在這期間,無論是單位,還是郭忠明的家人,都未停止過尋找。
按照《公務員法》,郭忠明的行為已經違反了相關規定。
因此,他所在的單位將在報上連登三天的公告。
如果,3月20日前,郭仍然未出現并到單位作出說明,他將被辭退。
作為一名公務人員,為什么會離奇“失聯”,他現在到底在哪里?
本報將繼續關注。□記者 李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