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書蘋說,除此之外,她心中始終有個疑點至今解不開:
2002年12月9號,張書蘋在徐州市第四人民醫院檢查,醫師出具報告單,報告單上說左腎被切除,這是張書蘋第一次發現左腎不見了,并馬上去找吳天麟,要求吳天麟予以解釋。2004年6月19號,張書蘋在吳天麟陪同下做了超聲檢查。吳天麟所在的中心醫院卻給她出具了左腎存在的報告單。報告單顯示:左腎是101乘以58平方毫米。張書蘋說,這份報告單上的數據肯定是假的,是醫師林榮在吳天麟主任的授意下寫的,其實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自我矛盾的具體展現。
在記者的陪同下,張書蘋找到了當年的醫師林榮。
張:這101毫米的腎是你親眼看到的?
林:對。
張:當時你看到了嗎?
林:對。
張:你沒有。
林:你怎么知道我沒有看見?沒看見我怎么會寫?
張:你當時說,這個腎怎么沒了?你問吳天麟怎么寫?最后是他說一句,你寫一句。
林:我想不起來了。
盡管林榮聲稱事情過了多年想不起來了,但是,為什么他們醫院02年出具了左腎切除的結論,到了04年又說左腎竟然還有101乘以58平方毫米大小?為什么在林榮醫師之前、之后的所有檢查都顯示左腎不存在,只有林榮說左腎存在,而且體積不小?這份報告的確有許多值得懷疑的地方。
2004年,張書蘋第一次向徐州市泉山區法院起訴,請求賠償。隨后,徐州市和江蘇省兩級醫學會做出了“不是醫療事故”的鑒定,張書蘋心里不服,但她也知道,要推翻這兩個鑒定非常艱難,只好撤訴。張書蘋說,腎不存在了,但打贏這個官司很難,她有時真想再去醫院開一刀,看看左腎到底是萎縮了還是切除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2006年張書蘋又按照醫療事故以外的原因重新起訴,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之中。這一次,張書蘋不再爭論左腎是否被切除,她只要求徐州市中心醫院解釋,手術之前自己的左腎是存在的,1995年手術之后沒有做過其他手術,那么,左腎哪里去了?
張書蘋的代理律師北京市浩東律師事務所張生貴律師:對于切除還是沒有切除,醫患雙方都不好找證據,患者很難證明手術中誤切的后果,醫院更無證據證明手術中未切除,因為時間長了,根據當年的病歷記載,那次手術后究竟切除了什么病灶沒有記錄,也沒有病理切片,依據手術規范,術后切除的病灶必須做出記錄,并且還要做病理切片記載,但醫院的手術規程缺乏完整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醫療事故相關司法解釋,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在醫院一方,患者的舉證責任只是證明手術引發的損害后果,只要證明這樣的后果就是那次手術造成的,就完成了舉證義務,至于是否切了還是沒切,這個原因需要醫院來證明,也就是說醫院要證明患者的左腎缺如產生的原因是否手術引起,現在患者一方不需要再證明手術誤切還是沒切,只要證明左腎缺如是由那次手術造成即可。患者的身體體腔如同保險柜一樣,只有手術醫生打開了這個保險箱,并且手術記錄中明確寫道看了鮮紅的左腎器官,這次手術之后再沒有任何人控查或行左腎區手術,患者的腹部也只有那次手術切痕,除此以外沒有接受過任何腹部體腔的手術,醫院如果不能證明患者的左腎是“先天缺如”,根據司法實踐就可以推定醫院有切除的可能。
春去春又來,張書蘋從發現左腎丟失至今已經過去了5年,但由于醫療專業知識的缺乏,醫患雙方信息的嚴重不對稱,張書蘋覺得最終的結局仍然難以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