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市一名男子在成都向四川省各市州主要黨政領導寄發了55封敲詐勒索的書信,以掌握了對方的把柄和內幕相要挾,要求向其指定的賬戶上匯款7萬多元,敲詐總額達到了400多萬元,日前該男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
法院審理查明:實施敲詐的男子名叫周中珊,現年41歲,住資陽市雁江區東城大道。2011年7月中旬,周中珊從成都回到安岳老家,在網上看到了香港警方偵破了一起大陸人利用信件敲詐香港官員的報道后,產生了模仿這類方法敲詐的念頭。他對該類作案方法進行了深入細致的研究后,想當然地認為大陸領導如果收到類似的敲詐信件后,肯定不敢報案,因為對方即使沒有信上虛構的事實,報警后傳出去也會影響該領導的形象和仕途上的升遷,于是他決定用這種方式敲詐領導發一筆大財。
返回成都后,周中珊從網上收集了四川省各地主要黨政領導的名單,確實了敲詐的對象。2011年7月24日,周中珊在成都茶店子郵政儲蓄銀行,用撿來的楊源華的身份證,開了一張銀行卡,準備用于作案。后在成都市金牛區茶店子村5組的暫住地,手寫了55封信件,內容是掌握了領導的把柄和內幕,要求對方匯款75600元到他指定的郵政儲蓄賬戶上,不然就要向外界公布他所掌握的把柄和內幕,落款署名為楊源華。然后他于2011年7月24、25和26日三天,分別在成都市的茶店子、一品天下、石圭街等地的郵政所,將55封信件全部寄出。
2011年8月初,南充、廣元、自貢等地的部分黨政領導先后收到了一封署名為楊源華的人寄來的敲詐信,受害人報案后,南充警方立案展開偵破,于同年8月9日在成都將犯罪嫌疑人周中珊抓獲。
順慶區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為,周中珊捏造抓住他人把柄的事實,進而勒索現金,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了敲詐勒索罪,且系多次敲詐勒索犯罪,其犯罪金額應當累加,累計金額特別巨大,其中有證據證明的累計金額達226800元。日前,順慶區法院依法判處周中珊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10000元。(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