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太太出庭作證現場。
六十多歲的李老先生爭到了公交車上的一個座位,但剛坐下不久就昏厥過去,最后因搶救無效而去世。去年10月9日,一輛63路公交車上發生了這樣一起事件。事發后,與李老先生發生爭執的七旬老人范老先生,被李老先生的家屬告上法庭索賠13萬余元。昨天,秦淮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案件沒有當庭判決,將擇日宣判。
乘客:當時車上空位很多
去年10月份,七旬老人范先生與妻子張女士在大明西路乘坐63路公交車前往南京市第一醫院看病,與他們同行的還有一位八十多歲的街坊王老太太。范先生先上車,幫自己的妻子與王老太太占了兩座位。63歲的李老先生上了公交,見有范先生占的空座就坐了下來。范先生告訴他這座位是自己給同行的王老太太占的。但李先生認為,自己也是老年人,有資格坐這個座位,便徑直坐了下來,雙方為此發生了爭執。
周圍的乘客見四個老人發生了爭吵,便上去勸阻。乘客費先生在事發后接受派出所調查時就說,他當時指了空座位給老人們,說還有這么多空座位,沒必要爭吵,但老人們沒理睬他,費先生只好回到后面座位上。回到座位上沒多久,他就看到李老先生歪坐在座位上,似乎呼吸困難,隨后就有人叫了救護車并報警。車上還有很多空座位的情況,也得到了其他乘客的確認,派出所民警在調查時問乘客夏女士,“當時在大明西路時,車上的座位是否坐滿?”夏女士回答說,“沒有,車上的座位多著呢。”
被告:最多承擔5%的責任
在法庭上,作為證人的王老太太說,自己上來后,見范老先生與李老先生因為給自己占座位而發生了爭執,而對方稱自己也八十多歲了,她也就沒有要座位,坐在了旁邊的空位上。她當時還勸李老先生不要吵了,車上座位很多,當時也是李老先生第一個站起來罵人的。范老先生的代理人說,李老先生的逝去,他的心情也很沉痛,但是,事實并非原告方說的那樣,范老先生并沒有強占3個座位,爭執后,雙方也未發生肢體沖突,李老先生本人有醫保,生前是國企職工,喪葬費也是報銷的,30%的責任太多了,范老先生最多承擔5%的責任,而且,這5%也只是相應的補償,不是賠償。
法庭:將對部分證據進行質證
死者李老先生的家屬表示,李老先生原先并不知道自己有心臟病,就是那一陣發現身體不適便獨自前往市第一醫院檢查,而他們的代理律師則提出,李老先生醫保卡里存有4000多元余額,足以證明死者平常沒有什么大病,是與對方發生爭執才誘發了心臟病最后導致猝死。
為證明這點,原告方還提交了李老先生生前在醫院的開銷和發票等作為證據。原本對方應該承擔一半的責任,但現在李老先生一家愿意承擔主要責任,只要求對方承擔30%的責任,所以才索賠人身損害、醫療費、喪葬費和死亡賠償等費用13萬余元。
法庭上,雙方都同意調解,李老先生家屬愿意做出讓步,要求最少給10萬元的賠償,被告方沒有同意。法院審理后決定,將組織對部分證據進行進一步質證,再視情況另行判決。(揚子晚報)